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优秀)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1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xx〕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xx年12月4公布)等文件的要求。为了深入推进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吕刚
副组长:郭兵
成员:贾烽、解虎、刘文军、张双庆、千纲
二、基本原则
做好该项目的评估工作,将坚持“科学决策、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客观公正”以及一般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1、评估范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
2、评估内容:
一是该项目的决策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保护环境要求;
二是施工期问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便;
三是运营期间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是否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较大不便;
四是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四、评估责任主体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五、评估程序和方法
1、广泛征询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根据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该项目通过公示公告、群众座谈、集体评议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意见和诉求,并征求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政法委员会及当地政府意见。
2、分析预测风险。对重大事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等不稳定因素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稳定风险分析预测,作出等级评估对特别重大或专业性强的评估事项,将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分析提高风险预测的准确性、科学性。
3、形成评估报告和结论。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报东胜区委政法委审核。
4、制定风险化解方案。针对有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风险化解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对存在的社会矛盾隐患进行有效的化解,同时根据评估风险等级的要求,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处置预案,做好相应的应对准备。
5、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程跟踪掌握社会稳定风险突发情况和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完善维稳措施,确保将各类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六、编制评估报告
按照《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编制《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设施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七、全程稳控
项目实施后,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要制定相应的方案,要坚持全程控制,做好后续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稳控情况及时形成报告,报东胜区区政法委备案。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如期完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殡葬政策制度、运行机制、服务网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殡仪馆建设。加快建设翼城县殡仪馆,火化设备全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力争20xx年底实现殡仪馆正常运营。
(二)稳步推进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完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前期手续办理,(按需求规划建设骨灰安置区、业务厅、办公室、财务室、监控室、值班室、档案室、宿舍、食堂和集散广场、祭扫场地、公共停车场和卫生间等设施,配备建筑给排水、通风、照明、电气、音响、互联网等设备),争取20xx年底投用。
(三)统筹规划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
按照省市任务分解要求,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35%完成率,20xx年底实现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完成率,20xx年基本实现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殡葬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县上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专班推进,统筹加快殡葬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注重统筹规划。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的建设要统一布局,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和管理模式。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以县政府主导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以乡镇、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偏远的区域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多村联建的方式兴建。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要以清明节等祭扫高峰为契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和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和殡葬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各单位、各组织和广大群众广泛理解、参与、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倡导丧事新办、丧事简办、绿色生态的'殡葬新风,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殡葬改革达到减轻群众负担、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和积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贯彻“产业富村、科技兴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民主治村”的理念,力争用三年时间将我区村庄建设成为“经济发展、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和农村的风俗习惯,保证规划切合实际,符合民意。坚持改造与保护并举,重在保护与修缮。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做到风貌各异、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多姿多彩。
(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对不同区位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改造中,要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为前提,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同时,必须考虑区、镇财政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量力而行,控制标准,节约土地和投资,讲究实效,不大拆大建,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三)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地位、政府引导扶持与农民积极参与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和服务功能,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好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二者的有效互动。要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努力形成“农民家园农民建”、“建家园、爱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改造重点,做到统筹兼顾。村庄改造要与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理复垦、违法搭建整治、“清洁家园”建设及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打好基础,夯实产业基础,发挥特色优势,在认真总结后全面推开。
(五)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xx区村庄改造的条件、内容和要求
(一)条件和重点
1、实施改造的村庄,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属区城乡规划体系中确定保留的中心村或规划保留的农村居住点;二是农民居住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50户;三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农民有参与改造的愿望,能自觉配合工程建设;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群众中有威信,组织动员和协调能力较强,管理民主,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2、重点改造的村庄为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村庄。
(二)要求与内容
1、重点村庄改造(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公建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民宅村容整洁、农村特色浓郁、居家安全文明”;一般村庄改造(列入区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自然、整洁、舒适、安全”。
2、村庄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内道路及桥梁改修建、村内河道清淤整理、村内污水治理、村公用公共设施完善、村庄绿化景观建设、民宅房屋墙体外立面整修、宅前屋后环境改造等。
3、村庄改造的具体标准要求:
(1)村内道路改造:道路改建要节约用地与投资,按村交通需求确定道路宽度。一般自然村落的主要道路,有条件的可实施道路绿化、设置路灯。村内主干道、通往自然村和进农户的路要硬化。
(2)村内桥梁修缮和改造:相关桥梁应按道路宽度及负载要求实施同步改扩建,现有无法满足通行负载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桥应全部实施改造;对桥面、接坡、护栏破损的桥梁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修缮。
(3)村内河道疏浚:基本消除河道黑臭淤积,疏通水系;清理河岸垃圾,加固岸坡;清除岸边违章建筑和河道阻水物;岸旁基本覆绿,根据河道实际可修建生态岸坡、河岸边设置护栏和亲水平台等。
(4)墙体外立面整修:对于破旧房屋的外立面,按规划方案及多数村民意见实施修缮粉刷;村主要道路和景观附近的建筑物可实施一定的美化处理。
(5)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整理破败空心房、空闲宅基地和其他空闲地;清除民宅前后乱搭乱堆杂物。
(6)生活垃圾处理:配置垃圾箱和垃圾运送设备,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清运率达到100%;引导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农户使用有机肥、探索有机垃圾资源化途径。
(7)生活供水设施改造:自然村落的现有供水管网破旧或口径过小、供水水压不足的,可按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对供水管网实施标准化改造;在供水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局部调整、改造的办法给予解决。
(8)生活污水处理:村庄雨、污水完成分流,有条件的村庄应促进雨水循环利用;农户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再通过新设管道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有条件的可实施污水纳管工程,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暂不具备条件纳管的,可采用区自然村落改造试点单位经验处理达标。
(9)村内绿化:在村庄道路和河道两旁、民宅及单位前后的空地中,保留原有树木,并利用体现农村自然气息的经济作物和本土植被实施因地制宜的绿化,做到村庄及房前屋后无空地荒地。
(10)农宅改厕:配合污水纳管工程粪便排入化粪池,通过新设管道进行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
(11)村内照明装置:根据村内道路和河道两旁实际,因地制宜设置路灯。
(12)其它:在改造过程中,经确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应严格加以保护,破损的按原貌整修恢复;村庄内的古树名木不得砍伐;林地、湿地、水面等不得随意填挖更改。
四、*区实施村庄改造的措施和资金的筹措
(一)措施
1、建立工作小组。成立由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政研室、区农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区建管局、区房地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行政负责人参加的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镇成立由镇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
2、落实工作职责。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政研室负责村庄改造的组织协调;区农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方案上报及环境绿化;区财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监督管理;区发改委负责村庄改造的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区规划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规划与设计指导;区建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区房地局负责改造区域的用地管理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区水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村宅河道整治。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镇的村庄改造方案。
3、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是实施村庄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制订好村庄改造的方案和实施计划,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一起积极引导村民充分行使民利,鼓励开展村庄改造工作。镇、村要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手续,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村庄改造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村庄改造方案及项目计划须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建立监管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工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立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社会和农民的监督;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要汇总相关资料,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5、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阶段性集中改造与日常性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农民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改造成果。
6、工作步骤和要求。
(1)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区工作小组开展调研,制定“*区村庄改造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年5月~6月)
(2)工作方案的制订。各镇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制订*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改造方案应详细说明改造项目、建设标准、投资预算等(基本达到可实施操作的深度);工作计划包括基本情况(户数、人数及年龄结构、现状条件等)、改造项目、资金预算和来源、时间进度和有关建议等。(*年6月~7月)
(3)工作方案的修订。各镇在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后,报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讨论,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年7月~8月)
(4)工作方案的审批。工作方案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各镇和区府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镇工作小组根据方案编制项目概算后报送区工作小组评审和核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及预算书,报区工作小组备案。(*年8月)
(5)项目的实施。项目由各镇按*年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实施,凡属集中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其余项目,各镇要引入竞争机制,自行招标(即不进入区招投标交易平台),以行政村为标段,按规范程序选择施工单位,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竞标。自行招标必须贯彻招投标四要素,即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工作小组、制作规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选择价廉质优的投标单位中标,确保招标公开、公平、公正。镇村要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双方权利和义务。施工期间,要按规定委托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现场监督,做好施工监理,确保质量,控制造价。(*年9月~11月)
(6)项目的验收。按照村庄改造工作进度,由区、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分别组织阶段性检查,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研究解决。村庄改造工作结束后,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估总结(各镇要委托有资质的审价单位予以审价),由镇工作小组先行检查和预验收,并向区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区工作小组受理后,将组织区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属重点改造的村庄,由区工作小组向市村庄改造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在各级验收中,凡不合格的单位和项目,都要及时进行整改。(*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12月上中旬区预验收、12月下旬市验收)
(二)资金的筹措与拨付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在村民房前屋后环境整理、拆除违章建筑、铺设进宅路、改厕改灶和庭院绿化等方面都要体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以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
2、镇政府加大投入。有条件的镇要加大对村庄改造资金投入的力度。
3、实行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的建设标准为2万元/户(其中还包括项目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价等费用),其中市、区财政奖补70%,镇承担20%,村承担10%(主要以出劳出工体现)。奖补资金在项目开工后分三次下拨,即项目开工支付1/3,项目完工支付1/3,出具审价报告后支付1/3。村庄改造中如出现超支情况,超支部分由各镇统筹自负。凡列入城乡统筹项目,按区、镇分担比例列入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4、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向,重点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农村公共事业加大投入。村庄改造中涉及的村主要道路、危桥改造、供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由区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方案并优先纳入年度专项补贴建设计划。项目由区发改委立项审批,资金按区相关职能部门同类项目原负担比例区、镇分级承担。项目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区级资金可按工程进度拨付至80%,待出具审价报告后再支付余款。审价单位由区财政局、区招管办按规定排序确定。
本实施意见由区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4
一、搞好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
我乡在扶贫实施贫困村开展了扶贫畜牧养殖目有关政策宣传,使农户知晓率达100%,乡分管领导,兽医站负责人,项目村村委干部于20xx年6月16日在项目村委办公室召开(前期摸底调查,最终确定有发展意愿的)68户贫困户及3户示范户共计80余人的扶贫政策和畜牧养殖技术培训会。使项目农户科学养殖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下一步项目有序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乡成立了扶贫畜牧养殖项目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分管领导任组长,兽医站,项目村负责人任副组长,项目村村组干部,乡扶贫办,财政所,项目户,示范户等为成员的畜牧养殖项目建设。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能,相互配合,共同参与项目农户的项目指导和技术服务。
三、项目实施概况及资金组成
(一)项目实施概况
1、项目实施区域:乡村。
2、项目涉及组户:9个小组,3个示范户,68个散户。
3、项目养殖畜种及数量:母猪,生猪(母猪133头,生猪150头)。
4、项目建设标准:散户自建大小适宜的.圈舍和购种,面积和标准不作硬性要求。示范户每户自建标准圈舍100平方以上(按县畜牧站提供圈舍图纸施工),购生猪50头。
(二)资金组成
1、投资方式:先建,验收,后补。
2、资金组成(分总资金,自等资金,补助资金):预计项目总需资金100万元(含购买猪只,圈舍建设工程一切材料费,修建工程工资等),项目户自筹资金80万元(含购买猪只,圈舍建设工程一切材料费,修建工程工资等),补助资金20万元。
3、补助资金来源:县畜牧移民后扶资金。
4、补助资金标准:散户补助。母猪600元/头,最高补助1800元,示范户补助,4万元/户。
四、统一组织实施,促进动物检疫监管
20xx年扶贫畜牧养殖项目建设规划项目散户68户,示范户3户必须按相关要求及修建标准,规划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为确保项目村所购动物无疫病和畜牧养殖健康,由兽医站负责技术指导,并对项目户购进的母猪,生猪实施动物产地检疫,检疫合格并出具相关检疫证,检疫收费票据后进行饲养。要求各项目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建工程和购种任务。
五、建设规模和实施对象
20xx年,在村实施贫困村扶贫畜牧养殖项目建设,示范户建设畜舍面积共计300平方以上。实施对象:示范户不一定为贫困户,散户是积极性高的贫困户。
六、项目进度安排
(一)20xx年6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宣传动员,项目分解到户。
(二)20xx年7月一20xx年10月:组织项目实施。(建圈舍和购种)
(三)20xx年11月上旬:村自查验收。
(四)20xx年11月下旬:乡上验收。
七、实行遂级上报验收制,等待县级验收
我乡对项目农户的修建工程及购种情况实行先村自查验收上报乡上验收后再报县上验收。时间在20xx年12月由政府上报自查验收报告情况,等待县级抽查组抽查验收后及时划拨补助资金兑现项目户。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5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下水母村位于化处镇西北面,距镇政府驻地12.2公里。辖区面积为3.2平方公里,含下水母、龙潭寨、三家寨、大冲坡4个自然村寨,11个村民组,总户数317户,人口1503人。居住有汉族和布依族两种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人。劳动力800人,其中,男440人,女360人。下水母村特困31户,109人。耕地面积814亩,其中田407亩,地407亩,人均耕地面积约0.54亩。用材林400亩,经济林100亩。人均吃粮为280公斤,人均纯收入为650元。属我镇的贫困村之一。外出务工人员为80人。森林覆盖率30%。
二、项目建设规模
水泥硬化入组道路长600m,宽3.5m,路面厚0.15m,共2100m。
三、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申请青岛对口帮扶资金10万元,农户投工投劳1000个,折资5万元,具体概算如下:略
四、技术标准
由县交通局、村管所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扶持效果。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进度安排工期6个月
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1月31日,项目申报。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全面完成。
(二)资金安排
1、项目启动后,先拨付工程量30%的资金作启动。
2、施工中期,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量的60%用于购置材料。
3、余下10%的资金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建设各项费用的'结算。
六、组织管理和管护措施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任红
成员:吴德新张青李文江唐宽陶敏褚仁能姜华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宽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督促、协调和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工作。
1、项目启动后,具体明确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工程监理人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使扶持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2、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村财镇管村用及报账制度和公开制,严格审批程序手续,同时成立专门的财务小组,张青任组长,成员有陈华、张应勇,由张应勇任出纳。
(二)管护措施
1、发动、组织群众投入劳动力,共同实施。
2、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由上级部门及镇政府交付村支两委使用。
3、以下水母村农户为主实施管护,成立项目管护小组,出台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6
为了更好地制订好项目的计划,加强项目具体管理,提高工程的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和工程质量,确保项目的效益如期实现,特制订官罗村村屯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项目实施管理小组
由刘日昌担任组长,覃永火、吴青标担任副组长,组员有:刘立仕、刘有昌、袁冀仁、袁能祷、刘立焕、刘立金、刘云昌、刘立展、袁能远、袁贤德、邓表静、李成昌、覃保文。由刘立仕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制订,工程项目的计划安排,招、投标以及根据此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实施。
二、成立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小组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请有资质设计的部门进行设计,从本工程项目成员中选择对工作负责,有一定业务水平知识的同志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同时请交通和城镇建设管理站等,技术部门负责监督。对每道工序的.质量严密把关,对负责质量管理的每一个成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确保工程质量。
三、成立工资程资金管理小组
由袁能祷、刘立仕同志任工程项目的财务人员,其主要任务是在项目实施管理小组领导下,负责项目工程的整个资金管理、调配、使用和核算,以确保整个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为保证资金的调配、使用,在银行设立专户,以保证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和能及时安排使用。绝对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把工程项目资金挪作它用。对擅自使用项目资金,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不管是什么人都要严肃处理。
四、项目投资及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4.2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贫资金2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2万元。
本项目计划安排于20xx年实施,20xx年3月底完工。
五、定期对工程资金进行审核
为了按期按质完成整个工程项目,对资金的调配、使用,由工程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资金进行审核,防止贪污、挪用项目资金的不良现象发生,在审核中一经查出,发现有以上现象,一定要从严处理,以确保工程资金的有效使用。
六、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按时投入
根据整个工程的资金投入,除了认真按要求管好用好上级补助的扶贪资金外,争取社会和各单位、团体的资金投入,同时进行宣传发动,使群众充分认识项目的好处,从而争取各界人士、群众的支持,自觉捐款,自觉义务投工投料,从各方面确保项目资金到位,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七、领导负总责
此项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是人民群众的效益工程。因此,项目管理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对负责此项工程的负责人对工程不过问、不关心、不负责,要严肃处理,使整个项目有人负责,有人管理,使整个工程能按质按量完成。
八、确保安全施工
安全工作是此项目的一个重要工作,必须认真抓好。除了主要领导抓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工作外,对整个项目施工的人员时刻进行教育,按施工工程序施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出现问题,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7
一、项目建设总体思路和绩效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一年见成效、两年有提升、三年大改观”的总体目标和“由村内到村外、由户内到户外、由屋内到屋外”的工作思路,以“三清三建三提升”为重点,坚持示范引领、全面带动,做好户内整治与户外整治同步推进、村庄风貌与精神面貌同步提升,着力解决农村“七乱”问题,努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绩效目标
该项目受益村数5个,受益户数469户,受益人数1256人。通过实施项目,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乡村,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一)项目主管部门:渭源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实施单位:莲峰镇、锹峪镇、上湾镇、麻家集镇、清源镇。
(三)建设地点:莲峰镇团结村、锹峪镇贯子口村、上湾镇上湾村、麻家集镇袁家河村、清源镇张家湾村。
(四)建设时限:20xx年6月至9月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内容:
1.上湾村:总投资30万元,结合上湾村村庄建设规划及村情实际,以提升人居环境为目的,新建道路排水渠780米,毛石护坡70米。
2.张家湾村:总投资30万元,对清源镇张家湾村徐家庙社道路沿线农户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500平方米,投资24万元;房前绿化200平方米,投资6万元,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贯子口村:总投资30万元,整治断壁残垣28米,投资2.1万元;公共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1560米,投资9.36万元;村内传统建筑修复保护2365㎡,投资9.46万元;村内公共区域绿化1150平方米,投资9.08万元。
4.团结村:总投资30万元,新建掌子社、后庄社晾晒场各一处,共计1600平方米,投资12.8万元;新建30平方米垃圾池两座,投资6万元;徐家堡至水泉社道路两侧覆土4公里,投资4万元;清运村内垃圾约100顿,投资1万元;购置三轮垃圾清运车一辆,投资2.5万元;购置240L铁质垃圾桶74个,投资3.7万元。
5.袁家河村:总投资30万元,对村级滑坡隐患点进行治理,修建护坡185米。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概算
(一)资金来源
20xx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投资概算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50万元。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公告公示要求
(一)方案制定和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6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审批及前期公告公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建设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于7月全面开工建设,8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完成项目建设及建设中公告公示等。
(三)项目验收阶段(20xx年9月)。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直有关单位进行县级验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同时各乡镇做好项目自验、审计、竣工报账和绩效评价及竣工公告公示等工作。
五、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改善469户1256人的人居环境,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二)生态效益指标:有效解决了农村“七乱”问题,改变了村庄脏乱差现象,加大了环境保护力度。
(三)群众满意度指标: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项目主管部门、资金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审批制度,确保方案内容符合发展实际需求和群众发展意愿。涉及项目建设的`乡镇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资金报账、收益监管、公示公告、做好各类项目资料整理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村两委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负责做好项目建设、公示公告、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项目建成后动员和带领广大群众全面落实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等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抖音和快手等新媒体和广播、报刊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加强传单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不准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按已完成工程量填写报账申请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管人员签字后,连同财务原始凭证,审核后予以报账,同时上级管理部门对资金应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监督、年终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解决。镇纪委、镇财政所监督检查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财政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8
学校是育人的场所,网站就要着眼于学生。要把校园网站建设成为新时期学生发展的新领地。开辟成学生生活、学习的新课堂。
首先,它要成为学生学习的新课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课内的学习,可以借助网络的协助和延伸提高学习效果;二是在这里开设第二课堂,丰富学生的学习途径和内容,实现课内课外学习的协调统一。
其次,要通过论坛、信箱,甚至开设聊天室的形式,成为学生交流的窗口。传统意义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必须要满足统一时空的条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与人的交流已发展到网络这一领域。现代教育非常重视通过交流来获取信息。为学生之间交流提供条件,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这其中最理想的、最先进的交流条件就是网络。学生可以在交流的过程中学习知识、增长才干、促进了解、建立友谊、形成是非观念、宣泄心理压抑、调节神经系统的紧张状态等等。网上交流所具备的某些优点,是现实中交流无法比拟的。特别对于经常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来讲,实现在网上交流,很容易让他们体会到处于平等地位的快乐。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学生实现网上交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条路上也布满了层层障碍。这些障碍,有网络本身存在的不足,也有长者对学生的全盘的限制。正因为这些因素的存在,校园网的建立,也许是学生实现网上更为广阔、更为自由、更为主动交流的最佳途径。
再次,它要成为学生个性发挥的广场。诚然,个性教育是东方教育落后西方教育的主要一个方面。分析原因无非是,我们的学生始终生活在整齐的要求中,无微不至的呵护中,千人一面的环境中,缺少变化的过程中。而学生接触了网络,就好比让学生走出狭小的空间,来到宽阔的广场,就可以放飞心中的追求,张扬自己的个性。
还要成为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载体。比如,学生可以利用校园网站和自己的信箱,征集一些社会问题的看法和答案,然后加强整理,得出结论。
网络还可以成为学生之间合作的纽带;观察社会的平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桥梁;学生才华的展室。
当然,要想使这些美好的愿望成为现实,就需要在建立网站时,充分给学生留有这样的机会和空间,按照这样的想法去设计,才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如果建站指导思想就没有立足于学生,这些目的根本无法实现。查阅大量的校园网站,我认为像北京四中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INTERNET的发展和CERNET(中国教育科研网)的迅速壮大,全国已有四百多所高校建成校园网并接入CERNET。校园网的建设已成为高校实力与发展水平的标志。我院办学的规模、层次正在迅速地扩大和提高,建设一个先进、实用的校园网,实现校内外信息的快速传递,使教学、科研、管理步入信息化、网络化,从而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已成为必然选择。为此,学院决定投资建设校园网。
一、校园网建设的总体目标
1、信息资源共享。
通过校园网,实现学校内部,学校与国内、国际信息的快速交流,达到资源共享,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国内外科学技术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促进教学、科研、管理事业的发展。
2、图书资料检索、借阅自动化。
通过改造原有图书检索系统,建设电子图书馆,提高校内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充分利用校外图书资料,实现远程计算机图书检索和借阅。
3、学校管理系统的信息化、自动化。
依托校园网,构建相应的`交互式应用软件平台,实现教学、科研、人事、学生、财务、后勤、档案等管理工作的自动化,实现统计监测网络化,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实现网上招生、网上人才招聘、学生网上求职等。
4、建立计算机网络辅助教学系统。
建立基于网络的电子教学CAI课件开发、视频点播(VOD)、网上题库、答疑与作业批改等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5、依托校园网、广域网开展远程教学。
6、创建学院网站,使之成为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让世界了解我们,提高学院的知名度。
7、为广大师生提供宽松,开放、易用的网络环境,使网络触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挥网络的最大效用。
8、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的规划,中国教育科研网主干线将很快延伸到汉中,我院校园网按照汉中主节点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二、校园网建设遵循的原则
1、系统性。
校园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校园网建设无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网络的规划、设计、硬件建设、软件建设以及网络的使用、扩充等均以系统的眼光来看等。任何一项工作都从全局、长远的角度出发,体现整体最优性。
2、先进性、实用性。
校园网规划、设计尽可能地采用先进技术,同时也要兼顾技术的成熟性和实用性。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一日千里,不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无疑会形成建成不久即面临淘汰的局面。而一味追求先进,不考虑技术的成熟性,将存在巨大的风险。因为先进性是以大量的资金投入为代价的。另一方面,一味追求先进,以至脱离自己的实际需求,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3、开放性、发展性。
系统的规划、设计应采用开放技术、开放结构、开放系统组件和开放用户接口,有良好的兼容性,以利于网络的维护、扩展、升级及与外界的沟通。既要满足现在和未来五年的用户需求,又要考虑将来向更为先进的技术实现低成本平滑地升级过渡。
4、安全性。
系统具有多层次的安全控制手段,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防止受到黑*攻击和破坏。
5、易用性、可靠性。
系统要求设计简单,层次清晰,软、硬件设备性能优良,功能完善,运行稳定、可靠,易于维护。
6、经济性。
系统设计和资金投向合理,体现良好的性能价格比。力争少花钱,多办事。
7、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学校经费十分有限,一次性拿出大笔资金使网络建设一步到位是不现实的,也没有这个必要。因为网络建设本身不仅是硬件建设,更重要的是软件建设和实际应用,而软件建设和实际应用需要逐步地依据需求的增长来完成。另一方面,整个网络系统也必须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不断地扩展和升级,需要连续的资金投入。但有些关键性的基础设施必须一步到位,如综合布线系统、主要网络设备、服务器及操作系统软件等。
三、技术选择
江苏省连云港财经学校校园网扩容方案
A、现有网络说明:
1、行政办公网络:学校网络主控室在7楼电教中心,内有HPE50服务器及INTEL510T、ACCTON24口交换机各一台,校行政各办公室计算机已通过超五类双绞线与交换机相连。位置在综合楼
2、电子阅览室网络:有光盘塔服务器一台及46台计算机,通过交换机、超五类双绞线组成网络。已通过光缆与行政办公网络连接。位置在图书馆4楼
3、计算机教学部教学网络:共4个机房,每机房有浪潮服务器一台,计算机50台。其中第一机房通过3台24口交换机组成独立网络。第
二、第
三、第四机房分别通过HUB组成独立网络。位置在综合楼5楼及6楼。每机房已布好两条超五类双绞线到校网络主控室,但没有进行连接。
4、联通2M宽带网,通过光缆与服务器连接
B、校园区网络扩容要求
1、扩充一台中心服务器,要求达到骨干网核心服务器的功能,准备在这台服务器上实现全校网络资源(文本、课件、邮件、BBS)资源共享。原有服务器拟作为备份及WEB服务器
2扩容后校园网采用三级交换网络,新增核心交换机一台,二级、三级交换机若干台。将计算机教学部三个机房原HUB更换为交换机,四个机房每台交换机各通过双绞线连接到网络主控室(各机房再新铺设一条双绞线)。对全校网络进行VLAN的划分和虚网配置管理。
3、在原有网络的基础上,重新布局整体网络框架,干线系统采用千兆以太网,支干采用100M交换速率。以新布局的网络为主体架构且将原有网络全部无缝连接进去。
4、网络扩容后,须将学校原“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模拟操作系统”等系统及原有数据在新服务器上重新安装且能正常使用。
5、所有设备应从正规渠道进货且需提供厂商出货证明并享受厂商质保
C、家属区网络扩容要求
1、为家属区各户铺设网线并在住户要求的位置留一个信息口
2、在13#楼设家属区机房,堆叠两台24口交换机,在12#、14#、15#楼也各放一台48口交换机,交换机间用多模光纤连接。交换机到各用户间用超五类双绞线连接。
3、家属区机房和学校网络中心之间通过钢缆挂单模光缆连接。在光缆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例如:光缆过路问题、如何固定光缆、邻里纠纷问题等)由中标公司自行解决!线路走向见附图。
4、实现校园网上信息及宽带共享。
5、所有设备应从正规渠道进货且需提供厂商出货证明,享受厂商质保。布线系统应完全达到五类标准并符合ISO、EIA/TIA-568B标准
四、参与要求
1、参与工程竟标的公司应具备多种网络施工资质
2、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万人民币。
3、中标公司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工程服务:
(1)、所有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
(2)线缆的敷设:包括线槽及其它辅材的安装,线缆的拉引及敷设、网线过墙打孔;
(3)信息插座的安装与接续;
(4)UTP测试:各层各房间每个信息插座与配线架之间的UTP测试,包括开路、短路、异位、连通性测试、衰减、串音、环路电阻特性测试。
(5)光缆的测试(衰减值)、熔接和测试
(6)提供全套文档;网线标号及与各房间信息插座对照表、UTP测试报告;各楼信息点和光缆信息点分布示意图等。
4、中标公司应负责本工程的售后维护和保修,应定期到学校进行网络维护。当出现网络故障,应在合同商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5、中标公司负责免费对学校网管人员进行交换机、防火墙等设备的使用培训并应提供这些设备的厂家免费培训。
6、整个工程完成后,校方组成验收小组,对整个设备及布线系统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所有设备工作情况,网络性能、按TST-67标准进行布线验收,布线外观检查,布线系统是否达到五类标准等项内容。乙方(中标公司)负责提供EIA/TIA-568标准、TST-67验收标准等有关资料,供校方参考。验收时,乙方要提供验收申请报告、验收测试大纲、验收测试报告、文档资料等项资料。如设备或性能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9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根据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xx〕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xx〕36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发〔20xx〕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文明节俭和保护环境、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深化改革和移风易俗等基本原则,以深化殡葬改革为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二、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更加完善,覆盖城镇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骨灰撒海、骨灰寄存、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镇、村,节地生态安葬率逐年提高,丧葬陋习和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尚逐步形成。到20xx年底浦北县殡仪馆启动运营,到20xx年火葬区进一步扩大,全县遗体火化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浦北县至少建成1家公益性公墓;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殡葬事业改革
1.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全县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县、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做好上下衔接、统筹谋划、资金保障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与各有关部门完善协作机制,通过召开专题会、通报工作情况、联合督查执法等方式,有效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合力。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文明办,县法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殡葬领域法规政策和监管执法体系。配合市级修订完善《钦州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和《钦州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暂行办法》,并根据本县实际出台相关保障殡葬事业发展的措施。建立健全殡葬领域监管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明确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在殡葬设施建设、遗体处置和运输、丧葬用品生产销售、服务收费以及丧事办理、墓地修建、宗教场所殡葬活动、丧葬风俗等监管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殡葬事务的综合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为促进殡葬管理法治化提供重要保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编办,县文明办,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深入推进火葬土葬改革。扩大火葬区范围,原则上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区域都要纳入火葬区范围。通过完善设施、奖励扶持、宣传引导、强化监管、综合执法等措施,巩固和提高火葬区遗体火化率。对火葬区违规土葬现象做到疏堵结合,依法治理。加大土葬区改革的监管力度,规划土葬区集中安葬区域,按照规划引导群众实行集中安葬,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推动建立土葬区遗体火化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积极宣传和因地制宜推广骨灰撒海、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葬式葬法。加大对生态式、园林式、花园式经营性公墓建设的指导力度,依法对殡葬设施公益性墓区配建和绿化达标情况进行监管。贯彻落实自治区和钦州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细化完善相关条款和措施,县财政要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奖补力度。探索提高骨灰撒海、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奖补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益林区生态安葬试点,加强乡村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深化丧葬习俗改革,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乡村振兴考核范围以及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加快营造文明新风尚。加强殡葬宣传引导,以殡葬服务机构、城镇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和新媒体传播优势,坚持清明节、中元节、重阳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与日常引导结合,通过进镇、进村(社区)、进单位,深入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观念。推进临终关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服务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舒缓疗护等临终关怀服务,坚决抵制漠视临终生命、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维护临终生命的安宁与尊严。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推进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着力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培育和推广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礼仪。〔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健全完善殡葬服务普惠制度。继续贯彻落实《钦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强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对承担基本殡葬服务职能的殡葬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配套优惠政策,确保其更好地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xx〕13号)、《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钦办发〔20xx〕23号)精神,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文明节俭办丧事、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动广大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大力倡导职工响应殡葬改革的号召,厚养薄葬、丧事从简、文明治丧。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殡葬中存在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8.统筹规划布局殡葬服务设施。编制殡葬事业发“十四五”规划,县、镇(街道)等相关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将殡葬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规范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配置标准。统筹规划布局好本行政区域内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经营性公墓等设施,明确每个殡葬项目占地面积、建筑规模、投入规模,分类、分年度、分步骤推进项目建设。严格依照规划审批殡葬项目,做好殡葬项目“邻避”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确保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明确时间,攻坚克难,补齐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短板,重点加快推进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推进原有殡葬服务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20xx年12月底前,浦北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20xx年12月底前,至少建成1家以上公益性公墓;统筹加大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建设力度,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拓宽覆盖面,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加强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依法加强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的用地需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新建殡葬项目用地。对于节约集约用地的殡葬项目,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方面加快建立激励机制。条件成熟的殡葬项目用地可同步开展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县区通过本级财政补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中央预内投资、自治区补助资金以及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结合实际需要,可统筹自治区下达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发改局、县民政局〕
12.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殡仪馆建设应由政府主导。公墓及其他殡葬服务设施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县民政局要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研究向社会资本投资的殡葬服务机构购买基本殡葬服务。对已建成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在确保其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可采取“公建民营”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以满足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殡葬服务规范管理
13.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县级殡葬管理服务机构要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原则,殡葬管理所与殡仪馆分设。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规范内部管理,激发发展活力。健全完善殡葬服务单位员工聘用管理制度、职工工资待遇及职业能力建设考核聘用机制,加强殡葬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丰富和完善殡葬服务供给。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安葬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方式,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的同时,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坚持殡葬服务机构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主导地位,改革体制机制,改善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规范社会资本参与殡葬服务。完善市场准入规则,对于公办殡葬服务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要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充分做好评估论证,审慎确定合作模式,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确保提升运营效率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合作期间国有资产不流失、公益属性不改变、服务水平有提高。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而社会效益较好的合作项目,根据政策可给予适当补助。对服务管理不规范、严重偏离公益方向、公众满意度差的合作方,要建立违约赔偿和退出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快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建设,配合自治区、钦州市构建完善一体化的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殡葬大数据治理能力。20xx年殡葬服务机构要基本实现业务办理信息化,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部门之间死亡人口信息交换共享和互联互通,配合钦州市逐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殡葬信息化发展格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加强殡葬服务的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加强对殡葬服务定价行为的规范指导,合理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对开具死亡证明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遗体处置和相关证件的监管,避免接收来源不明遗体、轻率或错误火化遗体。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仪服务机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不断规范殡葬服务行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坚决整治利用殡葬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殡葬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列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18.整治散埋乱葬和违法违规私建墓地等突出问题。加大对超标准墓、“住宅式”墓地、豪华硬化大墓等违法违规建设经营安葬(放)设施的整治力度,查处和纠正违法占地建设骨灰安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行为。加大对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规划)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引导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集中安葬。加大违法安葬行为案件强制执行力度,规范治理违法违规安葬行为等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整治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公墓的依法管理,重点强化日常管理。经营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墓位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应当配建一定比例的节地生态墓区,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改扩建的要予以纠正,禁止超规定面积建造墓穴、墓位,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禁止村级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要加强经营性墓地经营者定价行为的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借宗教名义违规建设和经营骨灰存放设施或开展相关经营性活动等行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整治丧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殡葬服务虚假宣传、乱收费、强制消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制止和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严厉查处虚开、倒卖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医疗机构内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严禁殡仪馆之外的车辆收殓运送遗体;严禁在道路、广场、住宅区等违规占道搭设灵棚,严禁沿街焚烧封建迷信用品等不文明治丧祭祀行为;严禁在治丧活动中举办淫秽色情低俗演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工作涉及主体广泛、领域多元,是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在党的领导下,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高位推进,形成相关部门共建、共治、共享的殡葬治理格局。成立浦北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监督考核。加强检查评估,对殡葬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跟踪分析,并督促整改。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各镇(街道)应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把社会评价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遗体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火化设施设备达标率、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率等重要指标纳入对各镇(街道)的绩效考核目标范围。
(三)加强探索创新。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围绕殡葬领域体制机制、公共投入、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对策,有效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相对成熟试点经验的推广应用,形成试点先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良好态势。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10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16部委局办《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银政办发[20xx]91号),加快推进全市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及纪念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节地生态安葬需求,提高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结合我市殡葬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践行自治区生态立区发展战略和银川市“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坚持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把以民为本、生态文明的思想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提供优质人文安葬服务,加强政策激励引导,使满足安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推进,促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依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办【20xx】42号)和《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银政办发【20xx】91号),遵循国家“公益为主、经营为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改革总体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政策扶持,创新发展;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力争到20xx年底前,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30%以上,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葬和纪念设施建成率达到60%,节地生态安葬导向基本形成。倡导和鼓励各公墓陵园积极探索墓地和墓位重复利用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各公墓陵园生态绿化建设的督导,已建成墓区的绿化率不低于50%,生态化殡葬示范园区绿化率不低于80%。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各公墓陵园加大绿化美化和生态园林化建设力度,具备节地生态安葬所必需的树木、花坛、草坪、骨灰塔、骨灰墙、地下骨灰存放格位等深埋和骨灰存放条件;
(二)各公墓陵园通过专题设计和建设,为节地生态安葬逝者建立纪念设施和祭祀场所,为其亲属提供悼念服务;
(三)各公墓陵园组织专业殡仪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节地生态安葬服务;
(四)殡仪馆为群众提供可降解骨灰容器或包装材料,建设殡仪服务中心和公益性骨灰堂。
三、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时间从20xx年5月21日银川市民政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节地安葬设施建设的通知》(银民发【20xx】114号)之日起,分期分批组织实施,20xx年8月底前完成银川市松鹤陵园、银川福寿园、金凤区千古汉民花园公墓和银川回民公墓4家公墓陵园建设项目,20xx年完成银川市榆树沟汉民公墓、宁夏马鞍山沭露陵园、宁夏金山陵园3家单位建设项目,到20xx年底,市辖殡葬服务单位节地生态安葬设施项目建成率达到30%以上。
四、资金性质和补助标准
节地生态安葬是利国利民的殡葬改革新举措,是殡葬服务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公益行动,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项目资金申请自治区、银川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扶持,积极争取市财政配套资金,对积极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和纪念服务设施,项目规划布局合理,资金投入力度大,具备节地生态安葬条件和服务功能,能够为群众提供安葬、纪念和祭祀服务,群众反响良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殡葬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项目完成后由民政、财政部门和殡葬管理单位进行验收审定,按照不超过其完成设施项目投资总额的50%给予补贴,接受项目公益金补贴的.公墓陵园,不再向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群众收取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市辖区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提高对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的认识,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护自然环境、倡导文明节俭治丧,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确保项目实施工作尽快推开,获得支持,取得实效。
(二)严格程序,强化监管。各级民政要会同本级财政做好补贴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项目实施前后的各项督查验收手续,要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同时要注重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益。对未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存在弄虚作假、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考核评估,确保质量。节地生态安葬项目建设竣工后,银川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兑现补助资金。每年组合公墓陵园年检,对申报单位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
(四)加大宣传,强化引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节地生态安葬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节地生态安葬的认知度,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尽快补齐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如期完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坚定不移的推动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将全面铺开,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具体任务:
(一)加快殡仪馆建设。20xx年,翼城县、襄汾县、曲沃县、乡宁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7个县完成县级殡仪馆建设。尧都区殡仪馆完成改扩建或迁址新建,并升格为市级殡仪馆。吉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6个县完成县级殡仪馆手续办理并开工建设。20xx年,霍州市完成殡仪馆改扩建或迁址新建。吉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6个县完成县级殡仪馆建设。实现全市县级带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全覆盖,火化设备全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二)稳步推进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20xx年,尧都区、侯马市、翼城县、襄汾县、曲沃县、乡宁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9个县完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20xx年,霍州市、洪洞县、吉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8个县完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实现全市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三)统筹规划安排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按照省民政厅任务分解要求,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35%的完成率,20xx年底实现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完成率,20xx年底前实现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殡葬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殡葬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民生实事、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评价范围。县(市、区)、乡(镇)两级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选址、进度安排和殡葬改革政策落实、部门协调、资金支持、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强化市级统筹,做好统一规划。根据省政府要求,市级相关部门要统一制定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做好总体布局,规定统一建设标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事权在当地政府,各县(市、区)要对当地殡葬设施建设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于20xx年12月底做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前期的筹备工作,抓紧时间办理选址、立项、用地、环评等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尽快申报材料,加快审批速度,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以争取国家支持,并抓紧时间尽早开工。
(三)坚持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和进展情况。发展和改革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批速度。财政部门要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保障建设经费。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保障用地需求。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殡葬领域服务收费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乱收费行为。宣传部门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大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市级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督导检查力度,对未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建设工作,没有列入议事日程,不研究不安排相关工作,不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报请市政府给予责任追究。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12
根据重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酉阳县农民工输出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计委规[20xx]1115号)要求,我们编制了酉阳县农民工输出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农民工输出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建设对于完善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工文化和技能,突出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实际酉阳县“富民兴酉、加快建成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
其一、通过完善培训设施、设备,改善培训条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有助于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实现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其二、通过建立完善劳务供求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发布劳务信息,有利于引导农民工有目的、有效益地输出劳务,避免劳动力转移的盲目性。
其三、通过与当地外出务工人员主要流向如:重庆主城区,广东、江浙、福建等省市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为农民工搭桥铺路,有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征地40亩,总建筑面积8900m2,其中:
1、科教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3500m2 包括学员实作实习室,多媒体及语言教室、阅览室、教室办公室等功能用房;
2、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1200m2,教室15间,可容纳900名学生同时上课;
3、实验楼(1栋),建筑面积1500m2,含各种实验室18间;
4、学生公寓(1栋),建筑面积1700m2可容纳580名学生住宿;
5、学生食堂(1栋),建筑面积1000m2,可容纳1600名学员同时就餐。
6、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与市级就业信息网络互通、互连;并配置可视化终端设备,实现农民工网上面试功能。
同时,项目还包括种养殖示范基地和汽修基地;配套教学和实验、实作设施设备购置,以及工程涉及的土石方工程,给排水、供电、道路、围墙及绿化等配套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对酉阳、秀山等少数民族地区农民工开展应用电子、旅游及餐饮、工民用建筑、种养殖园艺、汽修等专业的技术培训及科技成果的普及和推广、每年可培训农民工人数达4200人。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1、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980万,其中:建筑工程费513万,设备及安装工程费2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3万元(含征地费160万元);
2、资金筹措
申请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80万元
地方配套资金80万元
业主自筹资金320万元
银行贷款400万
(四)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15个月。其中20xx年完成项目全部主体工程建设内容,20xx年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项目招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以及重庆市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鉴于本项目设计、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内容的单项合同金额较小,项目业主可采取邀请招标式或自行委托的方式择优选定实施单位,项目土建施工单位的选定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
(一)招标形式
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形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
(二)项目实施单位资质要求
1、施工单位资质应为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以上
2、项目设计及监理单位资质应为乙级以上
(三)招标信息发布
根据渝计委标[20xx]1590号文关于“贯彻国家《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本项目招标信息应在《重庆商报》或《重庆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四)招投标工作组织
招投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完成公告、资审、编标、评标等工作。并依法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活动实施监督。
三、项目建设组织管理
(一)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酉阳职教中心校长黄成林同志系本项目第一责任人,成立由其任组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陈志强同志任副组长,由中心总务、财务、教务等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投资计划的落实、资金筹措与使用、项目建成后的营运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投资、质量、进度总目标的实现,及项目建成后能充分发挥效益。
(二)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
委托专业监理公司对项目建设实施科学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投资,尽可能使项目早日竣工投入使用。
(三)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
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引入竞争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及其他建设目标的实现。
(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设立专门的基建账户,严禁将项目资金挪作它用。定期开展对项目财务工作的检查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审计,确保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资全部能用在项目上。
(五)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竣工验收,并只有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做好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四、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本项目总建设期限15个月,其中施工期10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20xx年4月~20xx年6月,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立项
20xx年6月~20xx年7月,完成项目设计及各项建设报批手续,并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0xx年8月~20xx年12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
20xx年1月~20xx年5月,完成项目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0xx年6月,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五、项目设计和概算情况
项目设计和概算情况附后
附:项目建设投资概算方案
一、科技综合楼楼工程投资概算:
(一)主要材料:
1、 钢 材: 140T×3600元/T=504000.00元
2、 水 泥: 820T×320元/T=262400.00元
3、 木 材: 110M3×950元/M3=104500.00元
4、 砂 石: 1520M3×35元/M3=53200.00元
5、 石 灰: 25T×250元/T=6250.00元
6、 砼空心砖:80500匹×1.4元/匹=112700.00元
7、 瓷 砖: 1250M2×32元/M2=40000.00元
8、 铝 窗: 800M2×150元/M2=120000.00元
9、 其它材料:3500 M2×30元/ M2=105000.00元
∑=3xx050.00元
(二)综合人、机费:
3500 M2×80元=280000.00元
(三)税费:
1588050元×6%=95283.00元
∑总=1683333.00元
二、教学楼工程投资概算:
(一)主要材料:
1、钢 材: 49T×3600元/T=176400.00元
2、水 泥: 276T×320元/T=88320.00元
3、木 材: 37M3×950元/M3=35150.00元
4、砂 石: 516M3×35元/M3=18060.00元
5、石 灰: 8T×250元/T=20xx.00元
6、砼空心砖:24000匹×1.4元/匹=33600.00元
7、瓷 砖: 460M2×32元/M2=14720.00元
8、门窗及其它材料:1200 M2×50元/ M2=60000.00元
∑=428250.00元
(二)综合人、机费:
1200 M2×80元=96000.00元
(三)税费:
524250元×6%=31455.00元
∑总=555705.00元
三、学生食堂工程投资概算:
(一)主要材料:
1、钢 材: 40T×3600元/T=144000.00元
2、水 泥: 230T×320元/T=73600.00元
3、木 材: 30M3×950元/M3=28500.00元
4、砂 石: 430M3×32元/M3=13760.00元
5、石 灰: 7T×250元/T=1750.00元
6、砼空心砖:20000匹×1.4元/匹=28000.00元
7、瓷 砖: 420M2×32元/M2=13440.00元
8、门窗及其它材料:1000 M2×50元/ M2=50000.00元
∑=354050.00元
(二)综合人、机费:
1000 M2×80元/M2=80000.00元
(三)税费:
433050元×6%=25983.00元
∑总=459033.00元
四、学生公寓工程投资概算:
(一)主要材料:
1、钢 材: 72T×3600元/T=259200.00元
2、水 泥: 390T×320元/T=124800.00元
3、木 材: 50M3×950元/M3=47500.00元
4、砂 石: 730M3×35元/M3=25550.00元
5、石 灰: 15T×250元/T=3750.00元
6、砼空心砖:38400匹×1.4元/匹=24000.00元
7、瓷 砖: 750M2×32元/M2=24000.00元
∑=538560.00元
(二)综合人、机费:
1700 M2×80元/M2=136000.00元
(三)税费:
674560元×6%=40473.00元
∑总=715033.00元
五、养殖示范场建设工程概算
1、圈舍及设备 6万元
2、种养
①酉洲黑山羊: 100只×50公斤/只×8.00元/斤=4万元
②酉洲黄牛: 30头×800元/头=2.4万元
3、牧草种植: 100亩×280.00元/亩=2.8万元
4、饲料及加工机械: 1.7万元
合计:17万元
六、种植示范场建设工程概算
1、水蜜桃种植示范场
①种苗: 3000株×8元/株=2.4万元
②肥料、农药 1.5万元
③田间管理劳务工资: 1.5万元
小计: 5.4万元
2、核桃种植示范场
①种子: 5000元/吨×2吨=1万元
②肥料、农药: 0.8万元
③嫁接费用: 1万元
④栽植、管理工资: 0.8万元
小计:3.6万元
合计:9万元
七、汽修基地建设工程概算
1、建厂: 7万元
2、车床: 3架×2.3万元/架=6.9万元
3、汽车维修工具: 5.8万元
4、教学模型汽车 3.5万元
5、其它工具及设备 3.8 万元
合计:27万元
八、总图工程
1、土石方工程 : 15000M3×12元/M3=180000.00元
2、道路: 750M2×120元/M2=90000.00元
3、室外供水管线: 350M×150元/M=54000.00元
4、室外排水管线: 600M×120元/M=72000.00元
5、污水处理生化池: 450M3×260元/M3=120000.00元
6、供、配电设备: 120000.00元
7、围墙及大门改造: 150000.00元
8、绿化: 8000M2×20元/M2=160000.00元
合计:94.6万元
九、配套设备、设施
(一)、就业信息网络建设
1、电脑 10台×5000.00元/台=50000.00元
2、通讯设施宽带接入 30000.00元
3、摄像及数码设备: 30000.00元
4、触摸查询系统: 2套×20000.00元/套=40000.00元
5、相关软件: 30000.00元
6、大型电子显示屏: 1套×150000.00元/套=150000.00元
小计:33万元
(二)应用电子配套设备
1、模拟电子实作台: 50座×3000.00元/座=150000.00元
2、电子电器实作室:
①电视机演示仪: 10000.00元
②电冰箱演示仪: 2台×5000.00元/台=10000.00元
③相关器材: 100套×1000元/套=100000.00元
3、电子音响馆: 1套×200000.00元=2000000.00元
小计:47万元
(三)旅游、餐饮专业配套设备
1、客房部装饰和设施: 11万元
2、餐厅装饰和设施: 18万元
小计:29万元
(四)教学设施
1、课桌椅: 900套×400.00元/套=36万元
2、讲台及黑板: 20套×20xx.00元/套=4万元
小计:40万元
(五)学生公寓配套设施
生活家具(床、桌、櫈)及被子 580套×500.00元/套=29万元
小计:29万元
共计:178万元
十、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征地 40亩×4万元/亩=16万元
2、建设单位管理费: 11万元
3、勘察设计费: 14万元
4、工程监理费: 9万元
5、建设规费: 10万元
合计:204万元
十一、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 28万元
总计投资:980万元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13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的原则,到20xx年6月底前,全县范围内至少建成一座城市公益性公墓即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原则上全县10个镇建成3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旌阳镇4个、版书镇4个、俞村镇4个、云乐镇1个、蔡家桥镇4个、三溪镇3个、兴隆镇2个、孙村镇3个、庙首镇3个、白地镇3个),按照科学选址、合理布局的要求,采取多村、邻村合建的方式,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地形环境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完善殡葬配套设施,鼓励各镇进一步压缩公墓数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
1.建设主体。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由县国投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各镇负责组织实施。
2.建设内容及标准。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建设内容包含6000个墓穴(一期建设20xx个墓穴)、1座V类殡仪馆,执行标准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批准发布;殡仪馆建设标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xx〕60号);农村公益性公墓执行标准按照《安徽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指南的通知》(皖民务字〔20xx〕35号),建设内容包括10360个土葬墓穴(含整治墓穴和10年新增死亡人口需求墓穴),配套建设公墓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城乡公益性公墓建造规格单穴占地面积不超过4㎡,双穴占地面积不超过6㎡,墓高不超过1.2m,墓穴顶部以土掩盖,不得用水泥浇筑。
3.资金保障。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建设资金由县国投公司予以保障;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省级“非标专项债”予以保障,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配套。
(二)强化公墓审批、运营和管理
1.依法依规审批。建设凤形山公益性公墓,按照《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履行公墓审批手续,由县国投公司负责履行报批程序;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县民政局审批,由各镇负责履行报批程序。
2.规范公墓运营。县民政局是城乡公益性公墓的主管部门。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含殡仪馆)由县国投公司负责具体运营和日常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各镇、村负责运营和日常管理。公益性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县发改委会同县民政局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收入应专款专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收费,其使用期限、续期、年检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要认真执行殡葬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行风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公墓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xx〕203号)有关规定,加强对城乡公益性公墓的监督和管理。县民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坚决杜绝炒买炒卖墓穴现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处理,严禁以批代管、只批不管。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公墓经营单位,要依法停业整顿。
(三)规范使用和支配公墓收入
1.凤形山公益性公墓收入的使用。由县国投公司设立单独账户进行核算,实行专款专用,公墓收入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管理、维护,严禁挪作他用。
2.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入的使用。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发改部门制定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入使用管理办法,公墓收入应全额上缴财政指定账户,用于偿还省级“非标专项债”本金和利息。县财政每年按公墓收入的一定比例返还各镇、村,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日常维护管理支出。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各责任单位在殡葬整治办统筹协调下,按职责分工相互配合、有序推进。
1.凤形山公益性公墓。由县国投公司具体负责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县直有关单位负责配合县国投公司做好公墓建设前的各项工作。
2.农村公益性公墓。县民政局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启动公开招标设计单位,开展规划方案、初步设计等编制工作;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图及图审、工程量清单编制;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完成建设项目招标;县发改委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出具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及土地报批;负责城乡公墓建设布点规划;县林业局负责林地指标保障及林地报批;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公墓选址及建墓报批;负责土地流转征用;完成土地、林地勘测定界及报批;负责林地征占用的面积镇域范围内平衡,鼓励各镇通过增减挂解决公墓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国投公司;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前)
(二)建设施工阶段。县国投公司具体负责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建设(含殡仪馆),规划设计和初步设计方案须提前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启动建设一个”的原则,由民政部门按镇开展分标段工程招标,各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和施工管理。(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国投公司;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三)竣工验收阶段。城乡公墓建成后,县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公益性公墓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国投公司;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四、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总体思路和具体实施步骤,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县国投公司要主动谋划,在规定时点高标准完成凤形山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2.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相关部门,在县殡葬整治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加大投入力度。县、镇财政要加大殡葬事业公共投入,重点解决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供给不足问题,满足城乡居民基本丧葬需求,同时为下步殡葬整治创造条件。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14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殡葬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殡葬设施建设专项债券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1)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4,10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60.8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地上建筑面积7,890.31平方米,包括:建设悼念厅1,339.53平方米,火化间1,534.16平方米,骨灰留存间及附属设备用房603.76平方米,遗体处理区、守灵区及车库3,407.82平方米,办公楼921.6平方米,门卫室30平方米,连廊49.44平方米;地下建筑370.56平方米,其中消防水池269.48平方米,污水处理池101.08平方米。
配套建设围墙、停车场、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购置新型环保火化炉6台,遗物焚烧炉1台,大型冰柜5套,祭祀焚烧炉1套,水晶棺9台,空气净化设备、地下排水设备、中央空调、电梯、消防及给水设备等相关配套设备。
(二)纪念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分为2期,第一期项目占地约30亩,第二期项目占地约136亩。
一期地下骨灰堂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0,00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71.25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如下:
地上建筑面积2,478.60平方米,包括地宫入口1,490.45平方米,办公楼704.71平方米,服务用房250.48平方米,门卫32.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092.65平方米;绿化面积6,000.06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6,631.17平方米。配套建设围墙、大门、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购置消防设备、电力设备、骨灰堂智能办公系统、智能骨灰架等相关配套设备。
二、项目的公益性和建设必要性
1、项目的公益性
本项目为公益性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项目的建设必将促进当地殡葬事业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为创建适合社会发展的殡葬条件起到积极作用。该项目是以提高当地殡葬水平为目的的社会事业项目,也就是说该项目是为社会生产和公共生活服务的,是以创造社会效益为主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我国殡葬改革工作的需要,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该项目通过按项目建设完善殡仪馆基础设施和提高服务质量,对于项目区提高火化率、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等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进而加快全县殡葬改革事业的发展,更好的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殡葬改革任务,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殡仪馆是为全社会服务的'窗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阵地。其功能是,使人们在殡仪活动中的悲伤得到慰藉、情感得以抒发、哀思有所寄托,倡导文明、健康、进步的殡仪活动,起到移风易俗和引导合理消费的作用,同时对集约、节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实现意义。
随着雄安新区建设的逐步开展和殡葬改革的逐步深入,人民群众对殡仪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骨灰堂是为全社会服务的窗口,其功能是存放已故者的骨灰,使人们对故去亲人的悲伤得到慰藉、情感得以抒发、哀思有所寄托,倡导文明、健康、进步的祭祀活动,起到移风易俗和引导合理消费的作用,同时对集约、节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支持国家殡葬改革工作,同时确保雄安新区建设、殡改工作的正常开展,民政局提出了本项目建设。
三、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为当地殡葬条件,有利于社会稳定,同时也会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从大局着眼,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总体发展,将收到一举多得的效果。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可增加务工人员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拉动经济发展、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作用;项目建成后能够提升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促进各行业综合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的发展。
项目的建设需要钢材、木材、水泥等建筑材料,该地区的建筑材料承销商将从中受益。对其他利益群体没有不利影响。
2、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我国殡葬改革工作的需要,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该项目通过按项目建设完善殡仪馆基础设施和提高服务质量,对于项目区提高火化率、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等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进而加快全县殡葬改革事业的发展,更好的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殡葬改革任务,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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