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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4-06-10 18:23:58 项目策划书 我要投稿

(热)项目建设实施方案1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项目建设实施方案15篇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1

  围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十大产业基地和中心城区六大产业发展,结合工商部门职能,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助推行动,积极为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创业服务,提升创业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把“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助推工作作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实现宜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战略任务来抓。坚持以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坚持放开、放活、放手的方针,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及时跟踪政府招商引资和重大产业项目方向动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做好相关工作,实现重大产业项目与工业化、城市化互动,为宜春经济增长和创业富民做出贡献。

  二、助推工作服务重点措施

  (1)积极与政府商务局、发改委、开发区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了解招商引资情况,提前介入,做好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2)对签约落户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审批中的法律法规咨询、协调联系、材料审核等事宜,积极协助投资者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 3)对有特殊要求的重大项目,只要主要材料符合要求的,可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允许先行颁发执照,再行补充其他资料。

  (4)对登记时有特殊需求的重大产业项目,实行“5+2”工作日制度,不论节假日均可通过“创业服务热线”实行预约登记服务。

  (5)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允许企业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对外进出口”等行业用语。对政府重点招商项目,允许企业使用不含“字号”的.企业名称。支持具有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由当地登记机关受理后报省工商局核准。知名企业以控股形式来宜投资的,允许新办企业名称前冠以控股企业行政区划和字号。

  (6)积极支持企业组建集团,只要核心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有3家子公司,母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3000 万元,要求办理集团登记的,即可及时提供上门服务。

  (7)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以不受限制。

  (8)按照《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企业以股权出资,再行设立配套企业,及时提供帮助,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9)允许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公司股东及拟转股方只要同意,均可将享有的公司债权转作股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

  (10)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免费为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为企业贷款融资拓宽渠道。

  三、工作要求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切实改变观念,要充分认识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十大产业基地和中心城区六大产业发展是宜春当前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新举措,是我市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支撑和新的增长点,要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新服务,提高效能。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最高、最优、最简、最方便的原则,加强管理创新,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快捷服务、贴心服务,进一步完善“5+2”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效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途径切实做好政策的宣传,使得我们的服务举措被领导和社会各界所知,真正促进宜春六大产业为龙头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宜春创建宜居城市做贡献。

  各地要认真总结 “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助推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并在10月5日前将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局企业注册局。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xx〕6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粤委办发电〔20xx〕70号)精神,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殡葬改革,省民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实施“长青计划”。结合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作出的“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部署,不断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推动殡葬改革发展。

  二、目标任务

  自20xx年起至20xx年,全省各级加大投入,加快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力争在“推进火化设施改造升级”、“优化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规划建设”、“移风易俗,鼓励树葬、海葬”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推动殡葬改革创造有利条件。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先行先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

  (一)推动殡仪馆(火葬场)节能减排。推动全省各殡仪馆(火葬场)淘汰落后的基本殡葬服务设备,真正发挥殡葬改革对于保护环境和资源的促进作用。到20xx年,各殡仪馆(火葬场)全面完成加装火化设备尾气处理装置,火化设备有机污染物排放值达到国家限定标准;其他殡葬设备基本满足殡葬公共服务需求,并达到节能减排效果。

  (二)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到20xx年,全省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布局更加完善,服务覆盖面更广,较好满足群众存放骨灰及拜祭需求。

  (三)推广树葬区和海葬纪念设施建设。到20xx年,全省各市、县级基本建成永久性树葬区,定期或不定期免费为群众提供骨灰树葬服务活动;在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海滨地区建立海葬纪念设施,为亲属提供缅怀追思场所。

  三、资助原则

  (一)公开公平,合理分配。省级项目资金总量和资助标准条件全部公开,每年资助的项目统一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集中投放,重点突出。省级资金资助项目必须为20xx年以后新实施的项目,突出重点,不搞平均主义。优先资助加装火化设备尾气处理装置和新建的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以及独立建设的市、县级树葬区或海葬纪念设施。适当资助一些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新建公益性生态公墓。对申请补助购置火化机或其他节能环保型殡葬设备的,要充分考虑其现有殡葬服务设备能否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避免资源闲置浪费。重点对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及江门恩平、开平、台山的建设项目予以资助。对省级资金已予以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三)以奖代补,鼓励先进。实施“长青计划”的资金投入,以市、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为主,项目完成后省级项目资金予以奖励补助。

  四、奖补项目

  (一)殡仪馆(火葬场)节能减排项目。

  1、加装火化机尾气处理装置;

  2、购置节能环保型平板火化机;

  3、购置其他节能环保型殡葬设备。

  (二)生态节地殡葬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堂);

  2、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

  3、建设市、县级永久性树葬区或海葬纪念设施。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程序和时限。

  省级项目申请采取自下而上、择优推荐、逐级申报的方式,由殡仪馆(火葬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出奖补申请。具体申报程序、申报时限,以每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省级专项资金申报通知要求为准。

  (二)申报材料。

  1、民政、财政部门联合申请专项资金文件。

  2、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材料:

  (1)属加装火化机尾气处理装置或购置节能环保型平板火化机的.,提供本殡仪馆现有全部火化机的情况,以及与设备销售方签订的项目(产品)购销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已完成项目申请奖励的,还须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环保监测机构出具的火化机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油式火化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801-20xx)二级以上标准的监测报告。属购置节能环保型遗体冷藏柜、运尸车的,提供本殡仪馆现有全部遗体冷藏柜或运尸车的情况,以及与设备销售方签订的项目(产品)购销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2)属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骨灰树葬区建设或海葬纪念设施建设的,提供项目服务覆盖范围、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和设计图纸。已完成或已动工建设项目申请奖励的,须提供已完成的项目实体照片或已动工建设的照片。项目建设选址邻近村庄的,还须提供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意见书。

  (3)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投入)、本单位自筹资金和市、县财政资金或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投入)情况。

  六、实施要求

  (一)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长青计划”,是推动殡葬改革、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把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对“长青计划”建设项目予以重点保障。

  (二)科学合理规划。各地要按照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当地殡葬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制定20xx-20xx年实施“长青计划”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建立“长青计划”项目库,并择优排序,分年度申请省级专项资金奖补。

  (三)加强检查监督。各地要加强项目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验收登记、绩效评价等制度。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保证项目资金按时足额、专款专用于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检查,推动“长青计划”按时保质完成。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各地要汇总向省民政厅报送“长青计划”资助项目截至6月底和上年度12月底的执行情况信息。

  (四)扩大宣传影响。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实施“长青计划”的典型做法及成效、宣传推动殡葬设施节能减排和推行生态节地安葬的意义。通过宣传,扩大“长青计划”的影响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殡葬改革发展。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3

  关于做好20xx年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4号)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与要求

  20xx年立项项目分重点和一般两类.各类教改立项的基本条件为: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突出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5.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重点项目相关成果原则上须在高等教育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见附件1)上发表.

  一般项目的可参考指南自由选题申报,重点项目原则上由各学院部门根据其工作基础和条件.

  二,组织申报

  1.鼓励团队合作,一般应以课题组为单位申报.

  2.所有已获准校外立项的同题目的教学项目负责人,现有校级教研项目至今尚未结题的负责人,均不得申报.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4.每人参与本次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三,有关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4月18日.请各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并排序,签章后由教务办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申报,个人报送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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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3份,单位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1份.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tctjyk@jstu.edu.).

  3.请各单位依据《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及《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教学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加大指导力度,确保申报质量.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4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城镇移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编制单位:新城镇政府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期限:一年(20xx年)

  实施单位:新城镇横沟村、新城村、中沟村、观蒲村

  二、项目背景

  新城镇现有移民400多人,形成移民点5个,分别位于横沟村^v^组、新城村十组、观蒲四组农场、中沟村六组和泥沟村四组。近年来,通过多方支持和移民们的辛勤劳动,移民点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我镇对移民点的建设也非常重视,20xx年积极争取国家“三西”扶贫资金对我镇观蒲村、新城村移民点的道路及人畜饮水设施进行了改造。但是由于历史和自然原因,各移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还非常落后,移民们的生活条件还很艰苦,道路难行、人畜饮水困难等题目比较普遍。由于镇政府资金有限,以上题目不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因吃水、浇灌等题目引起的群众上访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针对以上题目,镇政府决定于20xx年争取国家扶贫资金,尽快完成中沟六组、横沟四组移民人畜饮水改造、观蒲农场移民点道路、新城九组移民点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20xx年最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20xx年最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以解决各移民点存在的突出题目。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观蒲农场移民点道路建设。新建观蒲农场至观蒲五组道路1公里、桥涵2座;

  2、横沟组移民点人畜饮水改造。新建50立方米高位水塔1座,展设管道公里;

  3、中沟村移民点水塔建设

  新建40立小型水塔1座;

  4、新城村移民点水利设施建设

  改造原有机井1眼,配套安装变压器1台,架设高压输电线路公里,新建“U”型渠道2公里。

  四、实施期限及步骤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为一年(20xx年)。项目计划批准下达后由有关各村分别负责实施,争取于年内完工。

  五、投资概算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观蒲村道路建设万元,横沟组人畜饮水改造万元,中沟移民点水塔工程4万元,新城移民点水利工程建设万元

  项目投资概算见后附投资概算表20xx年最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策划书。

  六、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意义为巨大的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将使各移民点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为移民点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设施环境,村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进步,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劳动技能得到大幅提升,这将推进我镇及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七、项目治理

  党委党建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5

  一、项目名称:天门市绿色食品工业园

  二、项目性质:工业(新建)

  三、建设单位:天门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四、地点范围:天门工业园天仙公路以北方向8#路两侧,天仙公路以南方向7#路两侧,覆盖范围6平方公里,用地面积2500亩。

  五、项目背景

  (一)建设背景

  天门是一个农业大市,是国家著名的商品粮、优质棉、优质油和瘦肉猪生产基地,是武汉城市经济圈内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之一,主要农产品产量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具有发展食品加工业的许多有利条件和良好现实基础食品加工业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健康的重要产业,是增长较快的朝阳产业,是永恒的消费型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天门市充分发挥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抓住加工这个关键环节,推动食品加工业向规模化、产业化、聚集化发展,提高食品加工水平,促进天门市从农业大市向食品加工强市转变。

  (二)资源优势

  天门市主要粮食作物有水稻、小麦、大豆、玉米,经济作物有棉花、油菜、蔬菜,传统作物有黄花菜、花生、绿豆、荞麦、芋环、菊芋等;主要水产品有青鱼、草鱼、鲢鱼、鲤鱼、鳙鱼、鲫鱼、鳊鱼,名特优水产品有河蟹、龙虾、斑点叉尾回、黄颡鱼、淡水白鲳、鳜鱼、南方大口鲶、异育银鲫、泥鳅、黄鳝、义河蚶等;主要畜禽品牌产品有“健康之村”牌大活猪、“侨乡”牌皮咸蛋、“茶圣寺”牌香味板鸭、“康东”牌宫禽酱鸭系列、“全盛”牌无公害土鸡蛋等。天门市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有棉花、黄豆、芝麻、大米、莲藕、生猪、鲜蛋、龙虾、蔬菜、饼粕以及黄花菜等土特产及其加工产品。此外,多宝的花生、九真的慈菇、岳口的芋环以及渔薪的酱菜、干一马湾的皮咸蛋、胡市的板鸭等农副产品,都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

  天门市境内的野生动植物约有1100余种,其中野生动物200余种、野生植物900余种。在900余种野生植物中,有药材9类152种,属国家收购的有20种,年收购量一般为31.8吨,其中野生半夏行销国内,有“荆半夏”之称。天门境内现有乔、灌、藤本等木本植物360种(乡土树种325种、引进树种35种),其中:用材林主要有意杨、水杉、池杉、枫杨、苦楝、白榆、臭椿、香椿、马尾松、湿地松等,风景观赏树种主要有雪松、广玉兰、樟树、柏树、女贞、槐树、桂花、紫荆、紫薇等,经济林主要有梨、桃、李、银杏、枣、柑桔、葡萄、柿等。

  (三)实施区域

  天门工业园原名天门仙北工业园,设立于20xx年,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核准保留的省级重点开发区(工业园)。

  1、区位优势:园区地处武汉“1+8城市圈”核心区域中心,位于天门市东南角,地处天门、仙桃、汉川三市交汇处,紧邻汉江,与仙桃城区一桥之隔,规划建设总面积30平方公里。

  2、交通运输:沪蓉高铁横贯园区,并在园区分别设立了货物与旅客运输二级站--天门南站,20xx年底正式通车运营。届时从园区出发,西至成渝经济圈4小时,东到长三角城市群3小时;园区公路以国家高速、省道为主干线,G50(沪渝高速)、S49(随岳高速)、S342省道穿境而过。天门工业园至武汉中心城区、天河机尝湖北长江经济带、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株潭城市圈的车程分别为1小时、1小时、1.5小时、3小时、3小时;规划设置6个千吨级泊位的天门工业园港区已启动建设,经汉江可通江达海,直达下游的武汉、九江、南京、上海及上游的荆州、宜昌、重庆等地;正在打造的武汉城市圈1小时城际铁、公路交通枢纽,将于20xx年底全线贯通。

  3、基础设施:20xx年至今,园区共投入30亿元用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二期16.8平方公里内道路修建,形成了“四纵八横”的路网格局;广尝绿化、景观大道及LED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架设10KV供电专线两条,7回路110KV变电站已投入使用;4万吨/日自来水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国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基站各一座;同时,学校、医院、酒店、商住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商业项目已建成营业。

  4、发展历程:建园以来,园区依托现有资源及交通区位优势,紧紧把握国家出台的一些列相关政策,着力打造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农业及食品加工三大核心板块,并在此基础上,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及仓储物流配送及相关配套产业。期间先后经历了三次规划修编和两轮配套项目用地建设,土地开发总面积16.8平方公里,共引进各类项目51个,引资总额近200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产值80亿元、税收入库6000万元。

  20xx年4月,天门市人民政府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国光谷)管委会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共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天门工业产业园”。

  20xx年1月,天门市人民政府与武汉市口区人民政府签署友好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共建天门工业园“化工循环产业园”。天门工业园已成为武汉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和“园中园”合作的示范区。

  20xx年5月,天门工业园编制规划的生态产业园项目被省发改委确定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示范项目,建设主体为天门工业园,同时授予园区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国家级)示范区之一。

  20xx年3月,天门市农产品加工园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20家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之一。园区依托天门工业园和天门经济开发区,采劝一园两区”的建设模式,规划建设面积10平方公里。天门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主体位于天门工业园,首期建设面积6平方公里,目前建成面积4平方公里。

  5、特色产业:园区依托自然资源丰富、区位交通独特、配套设施齐全等优势,通过引领产业合理布局、积极扶持企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手段,重点发展出以林木制品加工、畜禽加工、水产品加工、粮棉油加工等四大主导产业为核心的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了绿色农业及食品加工板块。截至目前,园区已入驻农产品生产企业(项目)36家,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33.6亿元。其中重点企业有中绿集团、天源木业、天门福润、武汉德丰、湖北海大饲料、湖北泰尔生物、金诺生物蛋白、华成生物、正和食品、佳佳旺食品、和麦旺饮品、景天棉业等10余家。

  六、建设总体规划及发展目标

  (一)规划范围和依据

  1、规划范围:天门市绿色食品工业园是经天门市人民政府批准,高起点规划的集节能、高效、清洁、便捷、优美、安全的现代花园式绿色食品项目示范区。项目地处天门工业园区内,规划开发面积2500亩,紧邻342省道(天仙一级公里)和7#公路、8#公路,沿7#公路可直达沪蓉高铁货运编组站和天门港区,沿8#公路可直沪蓉高铁客运站,交通便利。

  2、建设年限:20xx年—20xx年

  3、规划依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的意见》(鄂发【20xx】27号)、天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天门市开发区(工业园)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天门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天门工业园(近期)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走新型绿色、低碳工业化道路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发展原则,以实现农民增收、工业增收和城乡建设一体化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开放引进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特色资源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绿色食品加工为重点,以粮油、果蔬食品加工、畜禽、水产品(养殖)加工、林特色产品加工为主攻方向,做大做强优势食品加工业,培育壮大新兴食品加工业,形成以名牌食品为主导,龙头企业为支撑、上下游产业配套、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布局合理的产业格局。努力壮大天门市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区的经济实力,提升食品加工业竞争力,力争把天门市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全省食品加工示范基地。

  (三)基本原则

  1、市场化、特色化原则。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立足市场对食品的消费需求,重点发展有比较优势和有特色的食品加工业,发挥特色效应,实现特色效益。

  2、产业化、集群化原则。发展壮大食品工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兴市场主体,促进食品加工企业与农产品基地、原料基地紧密结合、上下游产品无缝衔接、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产业链条式拓展。

  3、绿色化、品牌化原则。发展绿色食品资源生产基地,壮大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全面推进食品工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广绿色食品认证和国际食品标准认证,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占领市场,打造天门食品绿色品牌。

  (四)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湖北省农产品加工园”为契机,立足全市资源优势,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建设特色明显、竞争力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的绿色食品加工园区;通过与知名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市场方式完善食品工业园区内道路、给排水、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通过创新招商方式、搭建食品加工项目平台、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等有效措施,力争使园内食品加工规模以上企业数达到35家,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

  销售收入目标:20xx年,园区食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其中,粮油、果蔬食品加工业50亿元;畜禽、水产品(养殖)加工业35亿元;相关配套产业达15亿元。

  龙头企业目标:引进国内绿色食品名牌企业6-10家;培育省级、国家级食品名牌本土企业5-8家。20xx年食品加工园区年销售收入过30亿元企业达到2个,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龙头企业达到8个,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达到20个以上,一个龙头企业进入全国同行业前100名。

  基础设施建设目标:20xx年,园区30平方公里内道路骨架基本完成,主干道路绿化工程及LED路灯同步完工;新增道路及企业的给排水网管延伸到位;完成6万吨/日自来水厂扩规工程,实现企业单位用水全覆盖;新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天然气站各一座,并投入使用;汉江工业园港区一期3个千吨级泊位竣工并交付使用;

  七、产业发展重点

  (一)粮油食品加工业

  利用我市丰富的水稻、小麦、玉米、黄豆、油菜、芝麻等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开发具有高技术含量绿色有机粮油产品,形成一批有基地、有规模、有产业、有产品、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产业集群。同时延伸产业链,与周边城市食品工业相配套。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一些有一定影响的品牌进入。鼓励进驻项目区的食品企业得到国家绿色食品认证(A和AA级)。

  (二)畜禽加工业

  利用我市现有的特色畜禽种类:猪、鸭、鸡、兔、牛、羊等,进行肉类产品的屠宰加工或深加工,以发展肉类食品深加工为主。

  (三)果蔬加工业

  依托我市大力发展花菜、甜玉米、马铃薯、菊芋等特色产业,通过改进传统加工制品的'生产工艺,重点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净菜、脱水蔬菜、生鲜果汁等产品,发展食用菌,实现工厂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四)水产品加工业

  依托水产品优势生产基地,建设高标准精养鱼池,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名特优新品种养殖,提高水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大力发展小龙虾加工、罗非鱼等深加工,开发系列鱼制品、风味食品、速冷食品、保健方便制品等,不断提高水产品附加值。

  (五)食品仓储物流业

  利用现代物流手段和互联网,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的、设施完善的、装备先进的特色食品仓储、冷链物流、批发、配送、电子交易物流区。

  八、招商优惠政策

  (一)企业落户优惠政策

  1、工业标准厂房建设:针对投资规模孝成长期较长的中小型企业,园区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垫资新建工业标准厂房,占地约150亩左右,入驻企业可采取限期租赁、先租后买,或直接购买等多种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并为其办理土地证。

  2、项目用地优先供应:对入园投资的项目,在签订投资合同并缴纳订金后,园区优先为食品加工类项目完成征地及地面附着物清表工作,并为其先行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3、土地出让价格实行扶持奖励:食品加工项目优先使用全市用地指标,生产性用地出让价格实行“五”、“六”、“八”的标准。即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土地实际出让价格为8万元/亩;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10000万元的,土地实际出让价格为6万元/亩;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土地实际出让价格为5万元/亩;特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及国内500强企业用地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协商地价。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或分年缴纳。对验收核定实际投资额达到投资合同书中约定的投资强度和建设时限的企业,市财政将给予该项目土地出让金总额10%的扶持奖励资金。

  4、行政收费优惠。项目注册和项目报建收费严格比照天门工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最低标准执行,实行“打包”收费。

  5、专班服务。园区组建食品工业服务专班,对食品加工项目从入园开始实行“一站式”全程代理,“一条龙”服务。

  6、其它优惠政策。入园项目在现行政策范围内享受最低的电价、水价优惠;享受《武汉城市圈市场主体一体化试行办法》、《武汉海关支持武汉“1+8”城市圈建设的十二条措施》等武汉城市圈成员独有的便利政策;对重点企业实行25天安静生产日制度,除公安、安全生产、消防和卫生防疫部门因突发事件处置外,未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生产性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即可加入市中小企业信用协会。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企业,市担保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企业成长扶持政策

  7、专项扶持资金。依托“两型社会”综改示范项目配套资金、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专项配套资金,采取统筹兼顾、合理利用的办法原则,对新进入的规模以上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择优给予扶持。盛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改贴息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主要支持入选的成长型企业和为其服务的机构;给予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安排食品加工兴办、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品牌建设、产品推介和重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等专项扶持资金。

  8、信贷和贴息扶持。帮助中小型食品企业降低收购农产品流动资金贷款门槛,提高授信额度;对发展潜力大、属省规划发展的新办食品加工业项目给予贷款总额贴息50%的风险扶持;对大型知名品牌企业贷款,实行政府贴息、零负担担保。

  9、税收优惠。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产品加工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帮助指导企业充分用好用足优惠政策,按规定免征、减征所得税。生产性企业和厂房租赁经营企业,从开始经营年度起,可由企业申请,政府批准,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企业在4年内每年相当于实缴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总额的资金补助;第5年至第10年每年给予企业相当于实缴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50%的资金补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对涉及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领域的食品企业,从投产之日起,3年内其缴纳的产品增值税,市财政按留成部分的30%予以补贴。

  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增加技术开发投入,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开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购进先进技术、发明和专利费用,按无形资产管理,在管理费用中分期摊销。企业在一个纳税年,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0、基地配套优惠。对有示范基地建设要求的国内500强大型、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由园区请示市政府,落实相应的示范基地面积,帮助企业培育原料基地。

  11、企业用工保障。通过大力宣传,合理引导我市富余劳动力转移,鼓励园区及周边地区农民工入园就业,政府将投入专项资金,针对不同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积极开展农民工岗前专业技能培训,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和质量。

  12、支持企业拓展市常有计划地组织入园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并对参展企业给予适当补贴。组织国际贸易方面的专家,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三)专项资金奖励政策

  13、品牌资金奖励。市政府支持工业化的各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和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鼓励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对产品被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4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单位奖励10万元,对获得“湖北省名牌产品”或“湖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万元。建立鼓励企业上市财政扶持政策。企业上市在执行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和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及《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所列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50万元补贴。

  14、税收贡献奖励。对当年实缴税收分别为1000--20xx万元、20xx--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的企业,政府将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税收过亿元项目,政府将给予更多的优惠扶持奖励措施。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6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根据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xx〕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xx〕36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发〔20xx〕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文明节俭和保护环境、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深化改革和移风易俗等基本原则,以深化殡葬改革为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二、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更加完善,覆盖城镇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骨灰撒海、骨灰寄存、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覆盖到镇、村,节地生态安葬率逐年提高,丧葬陋习和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尚逐步形成。到20xx年底浦北县殡仪馆启动运营,到20xx年火葬区进一步扩大,全县遗体火化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浦北县至少建成1家公益性公墓;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殡葬事业改革

  1.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全县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县、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做好上下衔接、统筹谋划、资金保障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与各有关部门完善协作机制,通过召开专题会、通报工作情况、联合督查执法等方式,有效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合力。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文明办,县法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殡葬领域法规政策和监管执法体系。配合市级修订完善《钦州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和《钦州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暂行办法》,并根据本县实际出台相关保障殡葬事业发展的措施。建立健全殡葬领域监管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明确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在殡葬设施建设、遗体处置和运输、丧葬用品生产销售、服务收费以及丧事办理、墓地修建、宗教场所殡葬活动、丧葬风俗等监管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殡葬事务的综合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为促进殡葬管理法治化提供重要保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编办,县文明办,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深入推进火葬土葬改革。扩大火葬区范围,原则上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区域都要纳入火葬区范围。通过完善设施、奖励扶持、宣传引导、强化监管、综合执法等措施,巩固和提高火葬区遗体火化率。对火葬区违规土葬现象做到疏堵结合,依法治理。加大土葬区改革的监管力度,规划土葬区集中安葬区域,按照规划引导群众实行集中安葬,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推动建立土葬区遗体火化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积极宣传和因地制宜推广骨灰撒海、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葬式葬法。加大对生态式、园林式、花园式经营性公墓建设的.指导力度,依法对殡葬设施公益性墓区配建和绿化达标情况进行监管。贯彻落实自治区和钦州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细化完善相关条款和措施,县财政要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奖补力度。探索提高骨灰撒海、花坛葬、树葬、草坪葬、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奖补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益林区生态安葬试点,加强乡村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深化丧葬习俗改革,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乡村振兴考核范围以及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加快营造文明新风尚。加强殡葬宣传引导,以殡葬服务机构、城镇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和新媒体传播优势,坚持清明节、中元节、重阳节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与日常引导结合,通过进镇、进村(社区)、进单位,深入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观念。推进临终关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服务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舒缓疗护等临终关怀服务,坚决抵制漠视临终生命、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维护临终生命的安宁与尊严。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推进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着力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大力倡导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培育和推广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殡葬礼仪。〔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健全完善殡葬服务普惠制度。继续贯彻落实《钦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强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对承担基本殡葬服务职能的殡葬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配套优惠政策,确保其更好地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xx〕13号)、《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钦办发〔20xx〕23号)精神,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文明节俭办丧事、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动广大群众文明低碳祭扫、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大力倡导职工响应殡葬改革的号召,厚养薄葬、丧事从简、文明治丧。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殡葬中存在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8.统筹规划布局殡葬服务设施。编制殡葬事业发“十四五”规划,县、镇(街道)等相关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将殡葬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规范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配置标准。统筹规划布局好本行政区域内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经营性公墓等设施,明确每个殡葬项目占地面积、建筑规模、投入规模,分类、分年度、分步骤推进项目建设。严格依照规划审批殡葬项目,做好殡葬项目“邻避”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确保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委),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明确时间,攻坚克难,补齐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短板,重点加快推进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推进原有殡葬服务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20xx年12月底前,浦北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20xx年12月底前,至少建成1家以上公益性公墓;统筹加大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建设力度,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拓宽覆盖面,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加强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依法加强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的用地需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新建殡葬项目用地。对于节约集约用地的殡葬项目,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方面加快建立激励机制。条件成熟的殡葬项目用地可同步开展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县区通过本级财政补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中央预内投资、自治区补助资金以及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结合实际需要,可统筹自治区下达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发改局、县民政局〕

  12.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殡仪馆建设应由政府主导。公墓及其他殡葬服务设施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县民政局要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研究向社会资本投资的殡葬服务机构购买基本殡葬服务。对已建成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在确保其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可采取“公建民营”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以满足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殡葬服务规范管理

  13.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县级殡葬管理服务机构要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原则,殡葬管理所与殡仪馆分设。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规范内部管理,激发发展活力。健全完善殡葬服务单位员工聘用管理制度、职工工资待遇及职业能力建设考核聘用机制,加强殡葬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丰富和完善殡葬服务供给。坚持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安葬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方式,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的同时,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坚持殡葬服务机构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主导地位,改革体制机制,改善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规范社会资本参与殡葬服务。完善市场准入规则,对于公办殡葬服务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要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充分做好评估论证,审慎确定合作模式,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确保提升运营效率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合作期间国有资产不流失、公益属性不改变、服务水平有提高。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而社会效益较好的合作项目,根据政策可给予适当补助。对服务管理不规范、严重偏离公益方向、公众满意度差的合作方,要建立违约赔偿和退出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快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建设,配合自治区、钦州市构建完善一体化的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殡葬大数据治理能力。20xx年殡葬服务机构要基本实现业务办理信息化,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部门之间死亡人口信息交换共享和互联互通,配合钦州市逐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殡葬信息化发展格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加强殡葬服务的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加强对殡葬服务定价行为的规范指导,合理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对开具死亡证明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遗体处置和相关证件的监管,避免接收来源不明遗体、轻率或错误火化遗体。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仪服务机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不断规范殡葬服务行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坚决整治利用殡葬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殡葬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列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18.整治散埋乱葬和违法违规私建墓地等突出问题。加大对超标准墓、“住宅式”墓地、豪华硬化大墓等违法违规建设经营安葬(放)设施的整治力度,查处和纠正违法占地建设骨灰安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行为。加大对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规划)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引导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集中安葬。加大违法安葬行为案件强制执行力度,规范治理违法违规安葬行为等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整治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公墓的依法管理,重点强化日常管理。经营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墓位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应当配建一定比例的节地生态墓区,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改扩建的要予以纠正,禁止超规定面积建造墓穴、墓位,禁止非法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禁止村级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要加强经营性墓地经营者定价行为的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借宗教名义违规建设和经营骨灰存放设施或开展相关经营性活动等行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整治丧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殡葬服务虚假宣传、乱收费、强制消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制止和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严厉查处虚开、倒卖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医疗机构内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严禁殡仪馆之外的车辆收殓运送遗体;严禁在道路、广场、住宅区等违规占道搭设灵棚,严禁沿街焚烧封建迷信用品等不文明治丧祭祀行为;严禁在治丧活动中举办淫秽色情低俗演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工作涉及主体广泛、领域多元,是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在党的领导下,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高位推进,形成相关部门共建、共治、共享的殡葬治理格局。成立浦北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监督考核。加强检查评估,对殡葬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跟踪分析,并督促整改。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各镇(街道)应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把社会评价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遗体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火化设施设备达标率、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率等重要指标纳入对各镇(街道)的绩效考核目标范围。

  (三)加强探索创新。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围绕殡葬领域体制机制、公共投入、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对策,有效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相对成熟试点经验的推广应用,形成试点先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良好态势。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7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施意见》(甘教基一20xx1号),《甘肃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的通知(20xx-20xx年)》精神,依据《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

  (一)学校基本情况

  xx区第一小学创建于xx年,是xx区的第一所城市。学校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平方米,学校现有在校生xx人,教职工xx人(其中:专任教师xx人)。

  (二)存在问题

  1.学校初建时规划前瞻性不够,学校占地面积较小,随着城乡一体建设和进城务工子女增多,学校生源剧增,导致生均面积不足,各种教育教学功能室和学生活动场所不足。

  2.部分校舍使用年限较长,形成c级危房,存在安全隐患。

  3.学生活动场所狭窄且简陋,严重影响了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

  总之,xx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教育发展水平不均衡,无法满足学生对优质资源的需求,严重制约着教育的发展。

  二、项目建设依据

  依据《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xx和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设计规范等。

  三、项目建设指导思想

  (一)以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作为校园规划的理论基础.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一次规划滚动发展.

  (三)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依托学校积淀的历史文化渊源,创造人文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校园环境.

  (四)注重校园室外空间环境设计,为师生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交往聚合场所和活动空间.

  四、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学校教学和学生室外活动的'需要,主要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和学生室外活动场地,项目总面积10040平方米。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

  (二)学生塑胶运动场地建设。

  五、项目资金安排

  学校规划校舍及运动场地建设概算资金587.2万元。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概算资金325万元;学生运动场地建设概算资金262.2万元。

  (一)教学及辅助用房新建

  建设面积:1300平方米概算资金:325万元

  (二)学生运动场地建设

  建设面积:8740平方米概算资金:262.2万元

  六、项目实施效果

  (一)改变目前教学用房、辅助用房短缺,功能教室无法配备,生活用房简陋,活动场地简陋。

  (二)可以满足基本的教育教学用房需求,达到《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为今后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撑。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为此项目实施可以解决学生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外来务工家长解决后顾之忧,为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提供优质资源,使进城务工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放心。

  七、项目实施措施

  (一)规划原则。遵循“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从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出发,结合我校实际确定建设方案。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保障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的基本需要,补齐短缺。

  (二)完善制度。学校及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理配置资源,不重复,不遗漏,重在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及时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区域学校发展不均衡问题。

  (三)加强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总务、财务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解决我校实际困难,改善薄弱环节,提升办学效果,使每一位学生能够享受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实惠。不让任何一个孩子输在成长“起点”,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和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可持续均衡发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规范程序。校舍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招标法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机制和相应的责任机制,建设质量合格、安全实用的校舍。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8

  校本课程是国家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规定、地方指导、学校开发的必修课程,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对国家和地方课程的补充和延伸,是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学校的校本课程是完善学校教学理念、彰显学校文化特色的实施平台。

  一、问题的提出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明确提出:“学校在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的同时,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

  国家实行课程的三级管理,主要是为了使课程能够照顾到学校和地方的差异,充分发挥学校自身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发展的需求。我们首先从满足学生需求的角度来设计我们的校本课程。

  我们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从中我们了解到,大多数学生对艺术类课程感兴趣,有70%的学生利用双休日参加了舞蹈、书法、绘画 、器乐等艺术类特长班的学习。相当一部分家长也特别重视对孩子艺术特长的开发,并能充分认识到:艺术教育对孩子综合素质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也认为将艺术教育融于各学科教学中,就不单纯地把艺术视为一种记忆,而是让学生在掌握基本技能、技巧的同时,利用艺术教育具有形象性、感染性、愉悦性的特点,来调动学生的非智力因素,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这正符合校本课程的开发应满足学生的需求这前提条件。

  而我校作为省、市艺术教育窗口校,曾多次在市、区举办的艺术教育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培养了一批有艺术专长的学生,在艺术教育方面有着坚实的基础和实力。

  从学校的师资力量来看,我校有一名国家级音乐骨干教师,一名省特级美术教师,其余10名音体美教师都各有专长,都是区级以上的骨干教师。并有60%的教师在书法、绘画、音乐等方面有艺术特长。教师有能力承担“感受艺术魅力”的校本课程。

  二、课程的界定

  我校“感受艺术魅力”校本课程,是以满足学生需要和体现学校办学理念与艺术教育他、艺术特长学习和与艺术相关的研究学习于一体的一门课程。该课程有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和社区关心教育的有识之士共同开发。

  三、课程的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让学生通过创造、表演、欣赏、交流等,尽情地、自由地参与多种艺术活动,将艺术技能与各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使学生尽情体验艺术学习的快乐和满足。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同时,培养学生感受美、创造美的能力,同时以艺术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其他方面学习的发展。

  四、课程开发与实施的原则

  1、从学生实际需求出发的原则

  在关注学生需求、尊重学生需求的基础上开发校本课程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一切都以学生自身的发展的需要来制定研究目标,开发内容和课程的实施措施,以求达成最终的培养目标。

  2、全员参与的原则

  教师和学生、家长与社会人士共同开发我校的校本课程。

  3、综合性原则

  我们进行的“艺术教育特色”校本课程的开发,遵循新课程提出的`课程综合性要求,力求使课程能够体现于学科叫徐、综合实践活动、学生日常生活的有机结合。

  4、实践性的原则

  要求学生通过参加各种艺术活动和动手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现有的艺术教育资源,抓住时机,整合资源,集中开展艺术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

  五、校本课程的结构和门类

  本着“和谐发展,优长育人”这种教学理念,根据我校现有师资力量与学生的实际需求,我校确立了“感受艺术魅力”的校本课程。以艺术课程标准为依托,围绕艺术课程目标的四个方面—艺术与生活,艺术与情感、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科学,我们搭建了校本课程的结构框架,建立了我校校本课程的“三四四”模式—三个领域,四个主题,四种表现形式的呈现。

  从课程形式上,我们分为:艺术特长学习板块、综合性艺术活动板块两大板块。艺术特长的学习板块坚持“享受艺术、展现美的个性”的理念,由“小星星合唱团”、“蓝月亮舞蹈队”、“红太阳器乐队”、“小梅花京剧组”、“七色光小小画社”、“快乐篮球”、“魅力羽毛球”、“小明星国际跳棋”等9门课程组成。吸收、选拔出在艺术学科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组建艺术特长小组。

  我们坚持“艺术与生活、艺术与情感、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科学”相结合的理念,将艺术特长发展与综合性艺术活动相结合,在不打破年级界限的前提下,其他学生完成综合性艺术活动版块的教学内容,利用周一下午两节课时间,同时面向全体学生授课。

  综合性艺术活动板块是:一至六年级的必修课“走进艺术”。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尽快补齐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如期完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坚定不移的推动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将全面铺开,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具体任务:

  (一)加快殡仪馆建设。20xx年,翼城县、襄汾县、曲沃县、乡宁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7个县完成县级殡仪馆建设。尧都区殡仪馆完成改扩建或迁址新建,并升格为市级殡仪馆。吉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6个县完成县级殡仪馆手续办理并开工建设。20xx年,霍州市完成殡仪馆改扩建或迁址新建。吉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6个县完成县级殡仪馆建设。实现全市县级带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全覆盖,火化设备全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二)稳步推进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20xx年,尧都区、侯马市、翼城县、襄汾县、曲沃县、乡宁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9个县完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20xx年,霍州市、洪洞县、吉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8个县完成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实现全市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三)统筹规划安排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按照省民政厅任务分解要求,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35%的完成率,20xx年底实现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完成率,20xx年底前实现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殡葬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殡葬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民生实事、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评价范围。县(市、区)、乡(镇)两级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选址、进度安排和殡葬改革政策落实、部门协调、资金支持、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强化市级统筹,做好统一规划。根据省政府要求,市级相关部门要统一制定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做好总体布局,规定统一建设标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事权在当地政府,各县(市、区)要对当地殡葬设施建设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于20xx年12月底做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前期的`筹备工作,抓紧时间办理选址、立项、用地、环评等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尽快申报材料,加快审批速度,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以争取国家支持,并抓紧时间尽早开工。

  (三)坚持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和进展情况。发展和改革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批速度。财政部门要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保障建设经费。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保障用地需求。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殡葬领域服务收费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乱收费行为。宣传部门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大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市级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督导检查力度,对未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建设工作,没有列入议事日程,不研究不安排相关工作,不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报请市政府给予责任追究。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10

  为进一步打牢基层中医药工作基础,规范基层中医药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作用,针对我市基层中医药建设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规范化建设项目。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相对集中独立统一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提供10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技术服务。在全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齐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诊疗设备,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项目内容

  1、加强基层中医药基础建设。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诊室、治疗室、中药房、煎药室等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布局流程符合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形成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便于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装饰装修采用中式风格,门扇可挂体现中医药文化内涵的对联,走廊、诊室张贴中医药知识和方法的宣传栏、宣传图片等,突出传统文化特色,注重人文关怀,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同时向群众宣传中医养生保健知识。

  2、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配备火罐、刮痧、推拿、艾灸、熏洗等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在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上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的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在最基层开展中医基本诊疗和养生保健服务,向基层群众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3、提高基层中医药技术水平。基层单位要有计划的'安排中医药人员到二、三级中医院参加培训和跟师学习,二、三级中医院要主动与基层单位对接,安排专家到基层坐诊、讲课和义诊,现场帮助、规范和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4、加强基层中医首诊工作。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发挥基层中医首诊作用,基层利用中医能够诊疗的病人应留在基层治疗,基层中医诊疗不了的,既可向二、三级中医院求援专家下基层诊疗,也可介绍到二、三级中医院诊疗,形成中医人才技术上下流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性机制,更好地用中医造福百姓健康。

  三、项目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1季度,市卫计委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季度,各县(区)卫计委指导基层单位规范体系、设备、人才队伍、制度和业务建设。

  第三阶段:3季度,市、县(区)卫计委组织调研,督查建设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第四阶段:4季度,组织专家检查验收项目建设情况。

  四、项目要求

  一、要严密组织。各县(区)卫计委要认真计划,落实责任,制定详细建设方案,列出序时进度,既要注重点上突破,又要重视面上整体推进。

  二、要加强投入。列入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单位,按规定配套资金,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其他单位要广开渠道,积极主动筹措经费,发挥好经费保障作用。

  三、要狠抓落实。各基层单位坚持项目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工作。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五位一体”统筹推进思路,结合村情民意和资源优势,着力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基础设施优化、治理能力提升、体制机制创新等乡村振兴重大工程,将全村建设成为“经济强、产业兴、生态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二、实施范围

  翟家河乡程家河村

  三、实施期限

  20xx至2022年

  四、目标要求

  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围绕水、电、路、田、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弱项短板,统筹规划,不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所有自然村道路畅通,硬化和砂砾铺设率达到90%。自来水、小电井及大口窖的使用率达100%,且水量保证、水质达标。供电质量安全稳定,满足村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对20xx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完善后续的小型农田灌溉工程。窑洞房屋居住安全率达95%,美丽庭院示范户达100户。广播、电视、光纤宽带网络通村入户,信号通畅。有文化交流场所、快递物流网点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村庄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美观舒适、功能完备,常年保持整洁有序,无柴草乱堆乱放、危旧房屋、棚圈乱搭乱建等现象。垃圾桶、垃圾投放点和垃圾收集、清运设备配置合理,做到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户厕改造实施整村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村部建成高标准化水冲式厕所。

  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有小学、有功能完善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群众性文体活动正常开展,建有标准化卫生室,医疗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率100%。建有具备办公议事、活动组织、教育宣传、文体娱乐、金融服务、法律服务等功能的村级综合服务场所。积极组织村民参加职业素质和技能等学习培训,带动群众自主创业致富的能力。

  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建有爱国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法治等政策宣传教育场所,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精神面貌好。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透明,农民权利和惠民政策落实得到保障,村内民风淳朴、文明和谐,社会治安良好有序,村民安全生产意识强,防灾减灾措施得力。

  五、重点任务

  1、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方面:计划新修柏油路张沟至刘家塔山3.6㎞;阜桐路沿线群众进户路进行硬化,铺设路沿石;程家河村居民点群众出行道路及活动场所硬化;维修加固九家掌、赵家掌进组道路路面,两边排水渠进行提质改造;对阜桐公路沿线3公里排水渠护坡进行加固;解决村部、居民点、公路排水难问题,包括程家河村居民点周边铺设雨水管网70米,安装90涵管、土方填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安装栅栏;清理“三堆”、并为公路沿线居住集中的农户购置布设柴草屋、垃圾桶,对垃圾进行集中清运;拆除废旧房屋、封堵废弃窑洞等。

  2、富民产业培育。在程家河村规模种植饲草玉米,2022年计划种植1350亩,引进饲草收购加工企业在程家河村落地建设基地,实现就近集中收购加工,减少群众运输成本。继续发展养殖产业,引进陇东黑山羊进行试点养殖,积极衔接合作社实现配种、防疫、技术指导、订单销售等一条龙服务,并在原有养殖基础上,继续扩大散户养殖规模。村集体收入争取达到10万元以上。

  3、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提升公共服务总体水平的要求,建设户外文体活动场所1处,配套基础设施附属工程。保证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村卫生所、爱心发屋等公共服务中心平稳运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100%。全面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

  4、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方面。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墙、文化广场、学校等场所,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方针政策,新建“1+1+3”乡村治理展厅、文化长廊,评选先进典型,表彰致富带头人、五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增加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提升群众精神风貌。我们将按照“1+1+3”乡村治理模式,即:围绕一条主线--新时代文明实践引领,依托一支“红蜜蜂”党员服务队引导,推进法治、自治、德治“三治”融合,打造“四个一”(一广场:法治宣传广场;一平台:利用数字乡村平台,进行矛盾调解申诉、法律知识宣传等;一辆车:将中国联通庆阳分公司捐赠的“红蜜蜂”服务车设置为“流动调解庭”,将矛盾调解服务开展到田间地头;一诊所:每村建设法律服务诊所,聘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援助。)将乡村治理纳入法治轨道;组建“四会”(百姓说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开展村民自治管理,引导群众积极破陈规旧习,厚植文明乡风;建设“四个一”( 一礼堂:道德文化大礼堂,一超市:“红蜜蜂”爱心积分超市,一队伍:草根文艺宣传队,一展厅:乡村治理展厅)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建设,弘扬社会正能量,为乡村振兴铸魂。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由程家河村包村领导负总责,各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协同合作,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今年核心工作任务来抓,村上按照乡上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资金扶持、政策引导、规划协调、宣传鼓动,确保项目如期顺利实施。

  (二)健全机制。一是工作机制,实行创建工作专项制,精心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整治项目,不断丰富和创新形式,发挥乡贤人才作用。二是长效管护机制,采取村事村管等方式,加强村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积极探索社会化经营模式,对村容卫生日常保洁和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三)强化宣传。利用各乡村组微信群、翟家河乡官方抖音、快手、乡村大喇叭和主题党日、群众会等机会持续深入宣传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丰富实践,形成全村共同关注乡村振兴、支持乡村振兴、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12

  为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户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合柏村城郊地理位置条件和县委发展城郊经济,特制订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

  2、项目实施单位:xxx

  3、项目法人:xxx

  4、项目实施地点:xxx

  二、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略

  三、项目概述

  1.现有基础:目前具有项目所需非耕地1300平方米,临近道路,水电齐全,已实现“三通一平”。

  2.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占地1300平方米,建设600平方米展厅一座、700平方米硬化地面的车辆存放区及相关附属设施。

  3、项目资金来源及用途:项目预算总投资22万元,其中争取市级财政资金20万元,自筹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600平方米展厅1座(每平方米造价约200元)约12万元,700平方米车辆存放区(每平方米造价约100元)约7万元,相关附属设施3万元。

  4、项目预计完成时间:项目预计于20xx年10月完成并投入使用。

  5、项目经济效益:项目所建基础设施及购置的设备全部归村集体所有,预计项目年收益20000元。

  6、收益分配方式:收益100%归集体所有,优先用于防止本村居民致贫返贫。

  四、项目可行性和社会效益分析

  在新车销售趋于饱和的形势下,利润越来越低。现阶段利润高的就是二手车销售,利润达到48%,在一个成熟的`汽车市场,旧车交易量相当于新车交易量的1.5——3倍。我国目前成百上千万辆新车走入千家万户,二手车交易的井喷即将到来,能够先一步抢到商机,就能够赚到钱。目前xx县还没有专门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部份从事该行业的人员都是在城郊租个门面,把车辆放在马路边,即不规范,也给行车造成了安全隐患,还没有知名度,造成二手车交易好多人跑临汾市场。柏村即有城郊城理位置优势,也有闲置地块适合建造二手车交易市场,更符合县委发展城郊经济的总体思路。项目实施后,具有良好的经济盗和社会效益,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济、市场方面论证是可行的。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13

  永宁镇张家圩500亩钢架大棚设施农业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单位:南京张圩种植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项目主管部门:浦口区农业局

  一、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张圩村汪家渡组

  GPS

  航迹图

  二、 项目建设内容

  设施蔬菜园区建设工程项目表

  三、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852.3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160.0万元,县区配套160.0万元,单位自筹532.35万元。

  设施建设费用预算表

  单位:万元

  四、 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14

  一、搞好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

  我乡在扶贫实施贫困村开展了扶贫畜牧养殖目有关政策宣传,使农户知晓率达100%,乡分管领导,兽医站负责人,项目村村委干部于20xx年6月16日在项目村委办公室召开(前期摸底调查,最终确定有发展意愿的)68户贫困户及3户示范户共计80余人的扶贫政策和畜牧养殖技术培训会。使项目农户科学养殖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下一步项目有序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乡成立了扶贫畜牧养殖项目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分管领导任组长,兽医站,项目村负责人任副组长,项目村村组干部,乡扶贫办,财政所,项目户,示范户等为成员的畜牧养殖项目建设。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能,相互配合,共同参与项目农户的项目指导和技术服务。

  三、项目实施概况及资金组成

  (一)项目实施概况

  1、项目实施区域:乡村。

  2、项目涉及组户:9个小组,3个示范户,68个散户。

  3、项目养殖畜种及数量:母猪,生猪(母猪133头,生猪150头)。

  4、项目建设标准:散户自建大小适宜的圈舍和购种,面积和标准不作硬性要求。示范户每户自建标准圈舍100平方以上(按县畜牧站提供圈舍图纸施工),购生猪50头。

  (二)资金组成

  1、投资方式:先建,验收,后补。

  2、资金组成(分总资金,自等资金,补助资金):预计项目总需资金100万元(含购买猪只,圈舍建设工程一切材料费,修建工程工资等),项目户自筹资金80万元(含购买猪只,圈舍建设工程一切材料费,修建工程工资等),补助资金20万元。

  3、补助资金来源:县畜牧移民后扶资金。

  4、补助资金标准:散户补助。母猪600元/头,最高补助1800元,示范户补助,4万元/户。

  四、统一组织实施,促进动物检疫监管

  20xx年扶贫畜牧养殖项目建设规划项目散户68户,示范户3户必须按相关要求及修建标准,规划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为确保项目村所购动物无疫病和畜牧养殖健康,由兽医站负责技术指导,并对项目户购进的.母猪,生猪实施动物产地检疫,检疫合格并出具相关检疫证,检疫收费票据后进行饲养。要求各项目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建工程和购种任务。

  五、建设规模和实施对象

  20xx年,在村实施贫困村扶贫畜牧养殖项目建设,示范户建设畜舍面积共计300平方以上。实施对象:示范户不一定为贫困户,散户是积极性高的贫困户。

  六、项目进度安排

  (一)20xx年6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宣传动员,项目分解到户。

  (二)20xx年7月一20xx年10月:组织项目实施。(建圈舍和购种)

  (三)20xx年11月上旬:村自查验收。

  (四)20xx年11月下旬:乡上验收。

  七、实行遂级上报验收制,等待县级验收

  我乡对项目农户的修建工程及购种情况实行先村自查验收上报乡上验收后再报县上验收。时间在20xx年12月由政府上报自查验收报告情况,等待县级抽查组抽查验收后及时划拨补助资金兑现项目户。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15

  一、项目建设总体思路和绩效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一年见成效、两年有提升、三年大改观”的总体目标和“由村内到村外、由户内到户外、由屋内到屋外”的工作思路,以“三清三建三提升”为重点,坚持示范引领、全面带动,做好户内整治与户外整治同步推进、村庄风貌与精神面貌同步提升,着力解决农村“七乱”问题,努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绩效目标

  该项目受益村数5个,受益户数469户,受益人数1256人。通过实施项目,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乡村,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一)项目主管部门:渭源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实施单位:莲峰镇、锹峪镇、上湾镇、麻家集镇、清源镇。

  (三)建设地点:莲峰镇团结村、锹峪镇贯子口村、上湾镇上湾村、麻家集镇袁家河村、清源镇张家湾村。

  (四)建设时限:20xx年6月至9月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内容:

  1.上湾村:总投资30万元,结合上湾村村庄建设规划及村情实际,以提升人居环境为目的,新建道路排水渠780米,毛石护坡70米。

  2.张家湾村:总投资30万元,对清源镇张家湾村徐家庙社道路沿线农户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2500平方米,投资24万元;房前绿化200平方米,投资6万元,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贯子口村:总投资30万元,整治断壁残垣28米,投资2.1万元;公共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1560米,投资9.36万元;村内传统建筑修复保护2365㎡,投资9.46万元;村内公共区域绿化1150平方米,投资9.08万元。

  4.团结村:总投资30万元,新建掌子社、后庄社晾晒场各一处,共计1600平方米,投资12.8万元;新建30平方米垃圾池两座,投资6万元;徐家堡至水泉社道路两侧覆土4公里,投资4万元;清运村内垃圾约100顿,投资1万元;购置三轮垃圾清运车一辆,投资2.5万元;购置240L铁质垃圾桶74个,投资3.7万元。

  5.袁家河村:总投资30万元,对村级滑坡隐患点进行治理,修建护坡185米。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概算

  (一)资金来源

  20xx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投资概算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50万元。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公告公示要求

  (一)方案制定和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6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审批及前期公告公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建设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于7月全面开工建设,8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完成项目建设及建设中公告公示等。

  (三)项目验收阶段(20xx年9月)。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直有关单位进行县级验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同时各乡镇做好项目自验、审计、竣工报账和绩效评价及竣工公告公示等工作。

  五、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改善469户1256人的人居环境,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二)生态效益指标:有效解决了农村“七乱”问题,改变了村庄脏乱差现象,加大了环境保护力度。

  (三)群众满意度指标: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项目主管部门、资金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查、审批制度,确保方案内容符合发展实际需求和群众发展意愿。涉及项目建设的乡镇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资金报账、收益监管、公示公告、做好各类项目资料整理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村两委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负责做好项目建设、公示公告、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项目建成后动员和带领广大群众全面落实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等工作。

  (二)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抖音和快手等新媒体和广播、报刊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加强传单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不准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按已完成工程量填写报账申请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管人员签字后,连同财务原始凭证,审核后予以报账,同时上级管理部门对资金应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监督、年终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解决。镇纪委、镇财政所监督检查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确保财政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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