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范文
有较强方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在提出某个项目前,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上级参考决策,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范文1
为了有效推进示范校《任务书》佐证材料的整理、提炼、编辑、装订,以及扫描、上传等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抽调若干教师,成立专门工作组,并做出以下安排。
一、领导工作组
组长:康丙欣
副组长:罗文选
组员:郝留记、李兴来、高清伟、崔晓霞
(一)学校整体情况佐证材料组
1.办公室:负责学校总体建设目标、总结报告、专题片、校长汇报PPT、成果展室建设方案。
负责人:崔晓霞
2.教务科:负责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
负责人:甄红韬
3.学生科:负责学校特色项目建设、学校德育、学生管理等。
负责人:高清伟
4.招生就业办、校企合作办:负责学校招生、就业管理及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
负责人:师合法
5.后勤科:负责设备采购、实训室建设。
负责人:武纲领
6.实训科:负责实训室管理,校内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师生竞赛组织管理。
负责人:刘海峰
7.教研室: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建设,课堂教学评价管理。
负责人:刘金洪
8.财务室:负责资金使用管理、财务审计报告;
负责人:李焕歌
9.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化建设,示范校专题网站建设,网络信息监控管理中心建设方案。
负责人:王明江
10.农培办:负责对外各类培训、服务社区等。
负责人:贾国营
11.创建办:负责学校协调、上报、汇总示范校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和网报数据任务分解、下达、督促。
负责人:刘红玲
(二)重点专业佐证材料组
具体人员由各专业部安排,要求每一个子项目安排一个老
师全权负责,名单及任务安排由各部门于3月31日前报示范办。
(1)民族工艺品制作:
分包校长:李兴来
负责人:杨慧娜
(2)汽车运用与维修:
分包校长:罗文选
负责人:刘海峰、何伟
(3)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分包校长:崔晓霞
负责人:李红照
(4)旅游服务与管理:
分包校长:郝留记
负责人:张克成
(5)学前教育:
分包校长:高清伟
负责人:李留斌
(三)特色项目佐证材料组:
组长:高清伟
负责人:赵自强
(四)财政资金佐证材料组:
组长:李兴来
负责人:李焕歌
(五)数字化校园信息化建设佐证材料组:
组长:崔晓霞
负责人:王明江
二、工作方法
采取“纵向包揽负责、横向索取配合”的办法,按照每一个人包揽若干个三级指标(子项目)的全部材料,全面负责该指标(子项目)全部资料的收集、整理、编辑、修改、撰写、充实、排版、打印、汇编成册。此过程若涉及到其他部门、其他专业的有关材料,则仍然由本人去主动索取。相关部门、其他专业人员给予及时提供。
每完成一个三级指标(子项目)后,将结果材料送各组项目负责人把关签字后,送创建办负责人把关定稿后再上传、装帧装盒。
三、时间期限
5月20日前,各专业按照佐证材料清单开展材料整理和装盒。
5月20日后至省验收前,上述各组必须进行集中上下班。各佐证材料小组在指定办公室开展工作。
四、具体要求
1.《任务书》佐证材料要在6月上旬上传至专题网站,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5月20日前,网络中心配合示范办在校园示范校专题网建立FPT,建立《任务书》电子文件夹。5月28日前,《任务书》佐证材料要全部完成。5月30日开展《任务书》材料数据核对工作。6月2日对《任务书》重要关键佐证材挑选确定并开始上传到学校网站,6月5日上传完毕。
2.如若暑假前仍未验收,暑假期间,五大重点专业部教师以及特色项目组各部分相关负责人以及示范办成员、教务科、招生就业办等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要长期离开禹州。部主任、项目负责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重要的双师型教师均需全面参与示范校建设工作,正常上下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经过校长书面审批。
3.考虑到验收临近的各种材料整理、教学资源课件上传(把本组的比赛获奖、优秀的课件、教案等上传资源库平台)、专家召集教师举行座谈会等因素,各项目组应该做好暑期工作安排,确保人人有任务,人人有工作。
五、材料清单
(一)学校整体情况成果材料
1.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定稿并装订成册;
2.总结报告及配套PPT;
3.项目建设专题视频片;
4.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装订成册;
5.迎检宣传展板,根据情况布置,营造迎检氛围;
(二)重点专业成果材料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典型案例汇编,装订成册;
3.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4.专业课程标准;
5.校本教材,装订成册;
6.专业总结报告;
(三)《任务书》佐证材料
1.纸质文档资料,完成每个验收点资料,并打印装档、规范标签;
2.电子档资料网传完成,专题网站建设完成(建议拷贝进入电脑便于专家组查验,亦可购置U盘,将总结汇报性资料拷入以便省验收专家检查);
六、迎检工作
(一)验收流程
1.第一个半天
①迎接入校,本地教育局领导、校长、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引导进入接待室或会客室(如验收组为前一天到校则接待入住下榻酒店,安排工作晚宴,次日早晨到校迎接),迎接过程热情隆重不奢华;
②验收组组长单独与校领导沟通验收工作安排;接待团负责其他验收组成员的接待、会前交流;
③进入汇报厅开始项目建设汇报,发放会议资料;主持人主持,主管部门领导致辞(建议中层以上人员和示范校相关人员全员参与,力求会场气氛良好);
④校长汇报项目建设总结报告,PPT同步播放;
⑤播放建设视频片,约15分钟(保证视频、音频效果);
⑥特色或重点专业汇报(不做要求,根据学校情况酌情安排);
⑦汇报结束,合影留念,建议中层以上领导全员参与;
⑧按照既定路线参观各个实训室、安排好引导讲解工作(建议每个实训室和实训区域有专人迎接、提供讲解询问);
2.第二个半天
①验收组查看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浏览专题网站(建议提供专门场地、配备电脑、连接网络、查验资料,并要求参与建设重点人员陪同查验、以备咨询,并做好服务工作);
②查验资料完毕后,会议室集中反馈(各专业负责人,示范校参与建设人员,各级校领导等参与);
(二)注意事项
1.项目验收资料完善,整齐;
2.接待工作要组织到位,注重细节;热情、周到、安排环节细致;食宿安排到位、验收过程服务人员不脱节;无论何时接到专家组,安顿下榻酒店后,请单独与组长交流沟通,确认第二天的任务和行程;
3.需给验收组资料包含:验收工作安排、总结报告、典型案例、任务书、建设方案(学校也可根据自身情况丰富资料袋内容:笔、本),提供U盘电子版(1、视频片;2、总结报告;3、PPT;4、典型案例;5、建设方案;6、任务书);
4.参观路线涉及到的实训室环境卫生要做到干净整洁;
5.网络和电脑方面技术人员必须在场随时待命,以便解决浏览资料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
6.全程安排专人录像、照相;
7.如学生在校,可安排学生接待、风采展示等;
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范文2
为做好20xx—20xx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依据
《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焦科〔20xx〕80号)。
二、验收范围
列入20xx年或20xx年市科技计划、完成《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规定的各项内容和目标任务(或约定的预期成效)并向市科技局申请验收的项目。
有关要求:申请验收项目名称须与市科技局立项文件项目名称完全一致,二者不一致的不得申请验收。
三、验收组织
项目验收由市科技局组织。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人合科、高新科、农村科和社发科等业务科室负责本领域项目验收的具体实施,包括审核验收材料、制定验收计划、组织专家验收(必要时同时进行同类项目创新内容差异性评审)、汇总汇报本领域项目验收结果等;计划科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汇总和发布验收结果;人合科负责抽选各领域验收专家;监察室负责具体组织专家验收过程监督。后勤接待、联络及资料管理等工作可购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
各业务科室负责的项目范围:
政策法规科:软科学和应用基础研究等类项目。
人合科:国际科技合作等类项目。
高新科:除生物、医药和污染防治类项目以外的工业类项目。
农村科: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等类项目。
社发科:医疗卫生、生物、医药和污染防治等类项目。
说明:业务科室负责项目范围有重合或交叉的`,以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审核时的分类为准。
项目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申请验收项目的实地检查、材料审核等管理指导工作和配合联络工作。
(一)专家组。各业务科室负责根据本领域项目技术类别情况成立验收专家组。每个专家组应由不少于3名技术专家和不少于2名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由局人合科按要求从焦作市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组长由本组专家选举产生。专家组职责:独立对项目进行验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科技局工作人员。科技局各业务科室派工作人员组织专家验收,主要职责还包括:
1.了解项目承担单位情况、科研工作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
2.为专家组提供政策规定方面的咨询和其它服务;
3.汇总专家组验收意见。
(三)后勤工作人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各业务科室工作需要安排相应后勤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专家接送、签到、交通、餐饮、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项目验收的联络工作;
3.负责管理验收材料,包括发放、收集验收材料,收集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的验收材料(一式二份);负责收集、汇总项目验收专家意见。以上材料在项目验收结束后,集中交至业务科室。
(四)纪律监督。邀请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对验收工作纪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验收内容
(一)项目实施情况。
(二)《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规定的各项内容和目标任务(或约定的预期成效)完成情况。
(三)项目的创新内容、先进性和应用价值等。
(四)项目投资及管理使用情况(包括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研究开发费用投资总额,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等)。
(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六)各业务科室认为存在有重复支持可能时,同时进行同类项目创新内容差异性评审。差异性评审的项目范围是申请验收单位20xx年(含)以来得到过市科技经费支持的同类项目。评审内容主要包括:
1.申请验收项目与原同类项目相比是否具有新的实质性创新内容以及新的实质性创新内容要点;
2.是否可以继续支持(即是否通过创新内容差异性评审)。
(七)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验收有关办法规定的其它内容。
五、验收材料
要求项目单位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一)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三)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查新报告和检测报告;
(五)项目所获成果、专利、样机或样品等的证明材料;
(六)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焦作市申请验收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八)进行创新内容差异性评审时,由申请验收单位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或申请验收单位负责提供差异性评审相关材料。
六、验收方式
所有项目按现场验收方式进行。
(一)验收专家组审阅验收材料;
(二)验收专家组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
(三)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查;
(四)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讨论和评价,出具验收意见。
七、验收结论
验收专家组须对每个验收项目出具验收意见,验收意见有以下三种:对已完成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规定的各项内容和目标任务(或约定的预期成效),技术水平同行业领先,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并通过创新内容差异性评审的项目,可评为“优”;对已完成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规定的各项内容和目标任务(或约定的预期成效),技术水平同行业先进,经济社会效益较好,并通过创新内容差异性评审的项目,可评为“良”;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差”。
(一)提供的项目验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
(二)未完成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规定的各项内容和目标任务(或约定的预期成效)。
(三)已完成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规定的各项内容和目标任务(或约定的预期成效),但技术水平较低,经济或社会效益一般。
(四)没有通过创新内容差异性评审。
(五)预期成果无科研或实用价值。
市科技局根据专家验收组项目验收意见,并综合验收纪律监督检查情况,研究确定项目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两种。对验收意见为“优”、“良”档次的项目,予以通过验收;对验收意见为“差”档次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
八、经费支持原则
(一)优先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微企业。
(二)按照《焦作市科技发展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焦财教〔20xx〕29号)有关规定,根据年度项目经费安排和通过验收项目情况,以及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实际投资总额和研究开发费用投资总额,决定项目经费支持建议。
九、程序安排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申请验收项目材料的受理、审核和汇总,审核汇总后将验收材料分领域报送相关业务科室,其中汇总表同时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项目单位是市直单位的,验收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其中汇总表同时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
(二)各业务科室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审核内容:按管理办法要求审查验收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制定项目验收计划,并报送计划科、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人合科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人合科按照要求遴选验收专家。
(四)各业务科室通过召开验收预备会等形式,对验收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五)专家组现场验收。专家组对每个项目出具验收意见。
(六)各业务科室汇总本领域项目专家组验收意见,同时将《焦作市申请后补助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汇总表》报送计划科。
(七)局党组会或办公会对专家验收意见进行综合审议,根据项目的专家验收意见,并综合项目监督检查情况,研究确定项目验收结论。各业务科室负责汇报本领域项目验收情况。
(八)局计划科根据局党组会或办公会意见印发项目验收结果通报。
(九)根据年度项目经费安排和通过验收的项目情况,局计划科提出经费支持建议,报局党组会或办公会审议。拟支持企业和项目名单在市科技网公示。
(十)经费支持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与市财政局联合下达项目支持资金。
十、纪律要求
为保证项目验收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进行,特对各专家组成员和工作人员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做到忠于职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不准向被评审单位或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三)不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四)不准参加评审对象的宴请及旅游、娱乐健身等任何可能影响评定公正性的活动。
(五)不准评审对象或委托他人以包括使用微信或qq等即时通信工具、短信及电话咨询、电子邮件、登门拜访等各种方式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请托、游说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六)不准透漏专家评审保密信息。
(七)不准工作人员故意或强行修改专家评审意见或结果。
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验收费用
本次验收工作所需费用,由市科技局承担。包括:
(一)专家咨询费按照《焦作市财政局焦作市科技局关于转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焦财教【20xx】13号)的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后勤接待等工作可购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验收交通费、餐饮费、服务费等后勤费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在计划管理费中核定支出,具体审批手续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会同各业务科室办理。
附件:1.专家验收意见格式
2.焦作市申请后补助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汇总表
3.焦作市申请验收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