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书网>工作>企业策划书>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

时间:2024-09-29 14:10:57 企业策划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1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推进净土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坚决完成国家、省及市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净土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和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全县重点行业用地状况调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县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以及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数据上报、成果集成等工作,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乡(镇)政府、平安街道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优化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全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配合国家和省、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点位例行监测.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组织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20xx年10月底前,监测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使用.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进一步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时阻断污染源.(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对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污水灌溉等区域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范围、风险水平等.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耕地,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4.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集成分析、综合运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开展高风险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和周边污染源溯源排查.开展污染成因分析,对污染源进行溯源排查,6月30日前,建立重点污染源管控和整治清单,纳入限期治理计划,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传输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根据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结果,按程序及时通报有关乡(镇),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基础信息.(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快推进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部完成划定工作,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划分结果,报请县政府审核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6.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分区域、按年度、按计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20xx年6月底前关闭拆除.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关系,确需对重金属等污染威胁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划.依法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对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坏.(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7.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20xx年5月20日前,各乡镇组织完成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方案制定、报备.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10月底前,全县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三)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8.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xx年6月底前,组织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9.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对违反《土壤污染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对相关企业、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和工业化信息局等)

  10.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不得规划布局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0xx年底前,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汇总;已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实现“一张图”管理.(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1.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人群产生影响.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12.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需要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编制修复.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的环境监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将达到治理与修复目标要求,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3.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20xx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4.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开展农膜使用及残留监测评价.20xx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5.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xx年底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五)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控

  16.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减量替换.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继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

  17.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20xx年10月底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统一部署,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管控

  18.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力度,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单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9.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20.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20xx年底前,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等)

  21.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加快国家确定的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20xx年,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达到98%以上.(责任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

  (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2.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庄上--连泉一带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总结试点成效、经验,为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经济适用、可参考、可复制的实用技术模式,持续巩固庄上-连泉一带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评估.在市统一安排部署下,自行对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全面掌握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政策体系制度创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与能力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四、保障措施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作推进落实的组织调度和监督落实,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2、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打通共享渠道,充分利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共享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根据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市各项目标任务.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2

  1、长春市城郊土壤污染现状

  土壤污染不同于大气、水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能够被人直接看到或闻到,它往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甚至通过研究对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才能确定,即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土壤污染从产生污染到出现问题,通常会滞后较长的时间,土壤从受到污染到产生后果是一个不易被发现的相当长的累积过程,土壤污染的潜伏期长[2].目前长春市城郊土壤面积40367hm2,土壤污染总面积达8522hm2,土壤污染面积占总面积的21.1%.不同类型的污染及所占百分比见表1.在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人们忽视了环境保护.据调查,20xx年长春市检查了城郊155家工厂排污情况,其中有56家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达12万元.20xx年,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排查各类企业13640家,排查违法企业221家,其中169家是城郊企业.大部分城郊居民对土壤污染认识不够,对其危害性和严重性也不了解,更不注意保护土壤环境,加剧了城郊土壤污染.长春市城郊居民环保意识差,增加了城郊土壤污染的控制难度.目前,长春市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协调的问题日渐突显,部分地区以牺牲环境尤其是郊区环境为代价来发展工农业生产,并把市内生活垃圾污染转移到城郊.尽管近年来长春市政府逐渐重视环境保护,但主要侧重于城市环境保护.93%的环境保护机构都设置在城市内部,87%的环境质量监测点也布置在城区内部,城郊成为环境保护的盲区.

  2、土壤污染成因分析

  近些年来,由于工农业的迅猛发展,过量施用化肥农药,无所顾忌地排放工业污染物,并肆意地倾倒生活垃圾,无节制地使用现代交通工具,导致长春市城郊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工业、农业生产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垃圾是导致长春市城郊土壤污染产生的主要来源.

  2.1、工业生产导致的土壤污染

  随着长春市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中的企业相继退出城市,搬迁到城郊.工业活动产生的大量污染物被就近排放或堆积在城郊地区,引起了长春市城郊严重的土壤污染.工业生产中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是引起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

  2.1.1、工业废气产生的降尘引起的土壤污染

  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生产燃烧排放的各种烟尘在重力和降水作用下进入城郊土壤,引起城郊土壤的酸化和化学性质改变,造成长春市城郊地区土壤污染.据统计,20xx年长春市工业排放的废气为1.50×1010m3,占全市废气排放总量的87.21%.

  2.1.2、工业废水引起的土壤污染

  长春市的机械制造、食品加工、饮料生产等行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形成污染.长春市城郊遍布着吉林省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长春市永超电镀厂、长春幸福电镀有限公司等400多家企业,大大小小排污口710多个,日工业污水排放量达15.04万吨[3].近几年,污水处理厂日渐增多并完善,现有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西郊污水处理厂等4个一级污水处理厂和一汽污水处理厂、溪园污水处理厂2个二级污水处理厂.这些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总量42.25万吨,污水处理率为95.04%.尽管北郊39万吨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依然不足,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也仅达到93.51%.表2为长春市主要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概况.20xx-20xx年长春市污水总排放量增加,污水处理达标量也在增加,长春市工业污水处理水平逐渐提高.未经处理或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直接被用于灌溉郊区农田,污染物进入城郊地区土壤,造成大面积土壤污染,并通过食物链影响人类身体健康[5].污水灌溉造成的土壤污染面积占郊区土壤总面积的10%以上,导致城郊蔬菜质量整体下降,合格率仅达94%,给城郊农业发展带来很大威胁.污染的地表水造成地下水或粮食蔬菜生产的污染,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污染物通过灌溉进入土壤,不断累积,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加剧城郊土壤化肥使用量,造成土壤的二次污染.

  2.1.3、工业固体废弃物引起的土壤污染

  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炉渣、冶炼废渣、煤矸石和粉煤灰等.电厂和采矿企业是长春市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最多的单位.长春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热电一厂、热电二厂和热电三厂3家热电厂,以及双阳区长岭13家煤矿和长春恒利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金矿煤矿等.近3年长春市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利用情况如表3.20xx年,长春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06.19万吨,比20xx年增长了19.70%.长春市20xx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74.15万吨,比20xx年增长了16.73%.由于经济实力和生产技术的限制,长春市对工业固体废物大多不加任何技术处理,采取郊区简单掩埋的处理方式,造成城郊土壤污染.这些未经处理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直接向城郊地区倾倒,经过风化、侵蚀作用,使有害物质渗透入土壤,形成重金属污染,并在自然条件下形成二次扩散性土壤污染,使土壤生产能力受到破坏,有害物质积聚在动植物体内,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类健康.重金属污染又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有机物降解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可能需要100~200年时间才能够恢复,甚至对土壤功能永远产生不良影响.

  2.2、农业生产导致的土壤污染

  农业引起的土壤污染主要指过度施用化肥、农药,大量畜禽类粪便和生物残体处理不当等对土壤造成的污染[6].

  2.2.1、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引起的土壤污染

  长春市城郊地形平坦,地域开阔,海拔250~350m,年均日照时数为2525.8~2664.8h,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4.6℃,有伊通河等河流流经.城郊居民利用自然优势,大力发展粮食生产、蔬菜种植和温室反季节蔬菜种植.近年来,随着长春市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升,长春市城郊现有高标准、永久性菜田9000hm2,主要分布在城区的西北部、南部和东南部.西北部包括绿园、宽城2个区所属3个乡镇的15个村,总面积5400hm2;南部包括朝阳区2个乡镇的7个村,总面积800hm2;东南部包括净月、二道、双阳3个区6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的20个村,总面积2800hm2[7].为了获得农产品的高产,城郊居民不断加大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力度,20xx年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是20xx年的2倍多.虽然一定程度地遏制了病虫害,使粮食、蔬菜产量提高,质量看起来更好,获得更高的经济价值,但残余的农药或分解之后的农药仍然残留在土壤中,造成严重的土壤污染,使城郊土壤污染逐年增加,由过去的13.2%增加到现在的27.8%,同时使蔬菜质量不断下降,20xx年粮食、蔬菜平均合格率为94%,仅高于全国合格率92%的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

  2.2.2、畜禽排泄物和生物残体处理不当引起的土壤污染

  长春市城郊地区有德大肉鸡和皓月、佳龙等肉食品加工企业.德大集团拥有1.3万hm2的农场和3万多家定点合同养殖农户,年加工肉鸡7500多万只,鸡肉产量高达16万吨,鸡毛、鸡内脏等废弃物排放达1万吨.皓月集团坐落在长春市西部,占地面积7.5km2,在吉林省40多个县(市)区建立了养殖基地,年屠宰肉牛100多万头,肉羊200万只,熟食制品30万吨,生物废弃物排放达30多万吨.据统计,由于城郊人们环保意识低,68%的饲养场中厩肥和屠宰场的废物及病死生物残体等不加处理,直接抛弃在地表或直接利用作为肥料,其中的寄生虫、病菌和病毒等引起土壤和水域污染,并通过水和农作物及农产品危害人们身体健康.

  2.3、生活垃圾和交通运输引起的`城郊土壤污染

  目前,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大,降解速度慢,降解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使城郊地区堆积场所的土壤直接受到污染并对大气和地下水造成间接污染[8].20xx年长春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2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95.32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5.11%.20xx年长春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08.8万吨,处理量为103.5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2.46%.近几年,垃圾生产量变化不大,但随着技术水平的进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年提高,但老的垃圾填埋厂垃圾的容纳能力有限,使用寿命短,部分垃圾填埋厂垃圾处理水平低,很多垃圾堆放于城郊,造成环境污染.据统计,长春市现有公路总里程20600km,公路网密度为91.2kmkm-2,截止到20xx年底,长春地区的汽车保有量为96万辆.近几年随着经济发展,机动车数量将持续高速增长,机动车的尾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在整个大气污染中,汽车尾气造成的污染高达50%~60%,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长春市城郊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一个主要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长春市重要的交通中转站,环城高速公路、珲乌高速公路、长吉南线等都由此经过或穿过,交通流量大,排出大量汽车尾气.尾气、扬尘中含有大量的铅、铜和汞等重金属元素,汽车轮胎中含有添加剂锌,摩擦产生的含锌的粉尘,给土壤带来严重的重金属污染,且由于郊区建筑面积小,绿化水平低,所以城郊地区是重金属污染最为严重的土壤污染区.道路网沿线的城郊土壤是接纳汽车尾气和扬尘沉降形成污染廊道,99%以上累积量分布在50m的范围内,形成基质污染类型[9].

  3、长春市城郊土壤污染的治理措施

  根据长春市城郊土壤污染的危害和特点,利用生物技术、环境工程、立法和宣传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采取预防与治理相结合,有针对性、有效的治理措施,改善长春城郊土壤环境,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保障人们身体健康,提高长春市民生活质量.

  3.1、加强城郊土壤污染的监测,有针对性地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

  针对长春市城郊土壤污染状况,通过研究长春市城郊土壤污染背景值,在调查摸清长春市城郊土壤污染总体状况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适合长春市城郊污染状况的土壤质量监测系统和预报系统.长春市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应机关开始建立土壤污染监测系统,投资961万元,购买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99台,并实现与环境监控中心联网,设立长春市城郊地区土壤污染监管部门.对长春市全市范围内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源进行全面普查.工业方面对全市2600多家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对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排放方式进行清查,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核查污染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关闭或整顿,落实整改措施.大力推广循环生产、无毒工艺,控制“三废”的排放,从源头上消除污染源.农业生产方面,加强污灌管理,严格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大力控制化肥和有毒农药的使用,做到因土因植施肥、合理用药,积极推广应用生物防治措施,发展绿色农业;人们生活方面,分类回收和净化处理生活垃圾.严格监控城郊地区的污染,确立长春城郊地区土壤污染评估和修复制度,对未受污染或轻度污染的土壤进行管理和修复[10].

  采取积极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加大防治力度,控制污染源进入土壤,提高土壤环境承载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重金属污染严重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产业开发区、宽城区和二道区城郊污染土壤上植树或种植经济作物,繁殖非食用的种子或工业材料,从而减少污染物进入食物链的途径.对于因交通引起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区域,在控制交通污染气体排放的同时,施用化学改良剂石灰、粉煤灰、泥炭、钙、镁、磷肥等,降低重金属的可溶性,改善郊区土壤的有机质,增强土壤自净能力,减少植物的吸收量,进而降低对人类身体健康的危害.加强调控长春市城郊土壤污染区土壤的氧化还原条件,使重金属污染物转化为难溶沉淀物,控制其迁移和转化,有效减轻长春市城郊土壤污染.对于绿园区污水灌溉造成严重的城郊有机污染土壤,可使用生物降解菌剂调控土壤pH值,加速污染物的降解.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3

  一、土壤污染的现状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严峻,根据20xx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可以看出我国土壤污染面积已经达到1000万平方千米,土壤污染类型趋于多样化,尤其是重金属污染,其污染的耕地面积近20xx万平方千米,约占耕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根据20xx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的耕地污染、区域性退化问题较为严重,农村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

  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曾历时八年对全国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研,范围涵盖了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外的陆地国土,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根据其在20xx年4月17日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可以看到我国的土壤污染严重,耕地、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二、我国现行的立法的缺陷

  目前在我国的现行立法中,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即在土壤污染领域没有一部"基本法律",涉及土壤污染的防治只是零星、分散的规定.相关立法主要有以下缺陷:

  首先,现行立法缺乏系统性.不管是法律、行政法规还是地方性法规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没有一个体系,都是零散式、原则性的,缺乏实际操作性,没有具体的法律制度,甚至还出现各单行法之间相互矛盾,根本无法适应当前严峻的土壤污染局面.

  其次,立法不全面、不均衡、缺乏针对性.目前的立法对土壤污染的整体性保护不够,主要集中在对农业耕地土壤污染的防治,对于现在比较严重的城市和工矿区土壤污染的防治不够重视.倾向土壤污染的前置性预防规定,忽视对土壤污染的治理和修复.

  第三,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明.从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土壤污染的防治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产生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公民个人等.但是多元化的法律主体导致各主体之间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相互推诿.权利、义务责任不明确,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使造成污染的企业和个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例如将政府部门作为土壤环境保护的法律主体,基于其在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的双重主体身份,必将会造成农田土壤无人实施保护的境地.因此就政府而言,其应在土壤环境中发挥规划、决策和监督的作用,而不能成为土壤环境保护的主体.

  第四,刑事立法不足.近几年我国土壤污染引发的事故频频发生,其危害波及面达而且具有隐蔽性、潜伏期长、修复具有滞后性等特点.其对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已经不能仅仅依靠行政法和民法来控制,刑法是最严厉的制裁手段,土壤污染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了刑法入罪的标准.其刑事立法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土壤污染罪名的缺失;二是相关附属刑法的规定具有概括性、相对零散;三是,缺乏对环境危险犯的认定;四是刑罚的力度不够,会导致罚不当其罪,造成刑罚配置不足.

  第五,执法体制不健全,法律责任缺失.目前,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存在多部门管理,主要涉及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水利部门、农业部门等,各部门之间的责任权限不明确,主管部门与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不明确,致使各部门都有权管但又都不管的情形.有时出现交叉职能管理的状况,最终导致无人管理、无人承担责任的局面.权责统一是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只有明确规定土壤污染的法律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机制,才能使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得以落实.

  三、完善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议

  (一)完善我国环境污染相关法律,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基本原则包括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可持续利用,污染者负担,综合生态系统治理,耕地土壤重点保护等原则.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制度:

  1.建立土壤污染调查制度.调查制度应当是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制度,主要是指为了了解一定范围内的土壤污染的实际情况以及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和整治所采取的`一系列预防性措施和手段.明确调查的主体、程序、方案、调查点位的设置等内容.

  2.设立土壤污染标准制度.针对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等的不同类型分别设立标准.

  3.土壤治理和修复制度.目前的法律在土壤污染修复制度基本是零规定,我国已有大量污染的土壤,此时修复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应确立土壤污染修复的对象、建立修复计划、修复责任制度、修复资金来源、修复评估与鉴定制度、修复土壤的资质规定等内容.

  4.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制度.各级环保单位应当及时定期公布土壤的污染情况、质量状况以及修复的土壤状况等,保障公众的对土壤污染实际情况的知情权.通过听证和征求建议等形式保障公民的参与权,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到具体防治土壤污染的活动中.

  5.土壤污染法律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权责分明,各部门之间权限明确,避免权责不清.

  6.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制度.这项制度类似于我国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主要是对规划使用的土地要进行土壤污染的风险评估.

  7.完善土壤污染纠纷制度和救济制度,法律责任的合理设定是保障法律发挥实际效果的前提.增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力度,重视对行政执法人员责任的追究.在土壤污染引民事纠纷时候适用严格责任、连带责任原则,重视社会救助和社会责任的承担.

  (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刑事立法

  1.在刑法典的相关章节直接设立污染土壤罪,给法官定罪量刑提供明确的依据.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也规定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犯罪行为就可以直接定性为污染土壤罪,符合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

  2.改变现行附属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大多以发生实际损害结果为条件来追究的方式,因为结果犯犯罪形态的规定忽视了对生态利益的直接保护,导致对土壤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威胁的行为得不到刑法的规制,其一旦造成实际损害,损害后果往往无法逆转.因此,土壤污染刑事责任的追究应当以危险犯即只要规定的行为在客观上足以造成土壤污染的危险状态即可.

  3.适当加大惩罚力度,当违法成本高的时候,犯罪者基于利益的考虑,将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

  (三)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

  1.明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统管地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其统一监督管理的权限,同时明确农业部门、水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部门的权限范围,避免出现权限交叉的局面.

  2.可以在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协调机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和协调,确保有关资源和数据的互通共享,有主有次、有分有合,协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3.明确政府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即政府发挥决策、监督作用,而非具有土壤污染防治的职责.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4

  “高标准高质量,无条件整改到位”是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目的。近几年,甘肃省山丹县始终将环保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县域自然气候条件、地域发展情况,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疏漏。如监测监管力量薄弱、环保设施设备及技术不足等。基于此,对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适当分析至关重要。

  一、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20xx年,山丹县积极配合完善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的资料调阅工作体系、协调服务工作机制,并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响应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的要求,高效处理了多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在整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各类问题及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完善方面仍存在一些漏洞,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繁重。

  二、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一)环保设施不够完善

  山丹县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存在严重的干旱缺水问题,尤其是在冬春季节,沙尘重污染天气发生概率较高,对环保基础设施具有较高的要求。而当地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大,抑制了短时间内生态环境保护质量提升空间。

  (二)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现阶段山丹县环保法制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普法精准度不足,整体社会人士认识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性也较低。再加上当地缺乏精准的土壤污染日常监管防控措施,农村区域污染治理力度小,导致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较为艰巨。

  (三)生态环境监管力量有待加强

  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能不断加重的背景下,山丹县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呈现出严重不足,不仅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监测标准化要求,而且阻碍了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各项任务的全方位、高质量落实。

  (四)企业宣传贯彻长效机制缺失

  企业是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但是由于现阶段山丹县生态环保宣教工作深入度不足,无法全方位落实企业在环保方面的主体责任,进而导致多数企业无法认识到污染治理、运行管理的重要性,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资源投入不足,影响了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效率。

  三、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解决对策

  (一)加强环保设施建设

  环保设施建设是土地整理中生态环保问题顺利解决的`保障,相关负责人要集中力量,购置攻坚污染治理设施,为土壤环境质量的提升提供依据。同时,相关负责人应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内容,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源投入力度。在这个基础上,以常态化土壤巡查为主要手段,持续推进秸秆垃圾焚烧、污水废水排放等污染治理、预防设施改进项目,全方位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及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改进任务,为土壤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全方位开展提供充足技术设备支持。同时,针对本地存在的汽修行业危险废弃物问题,应设置专门的固液或者危废物质管理基地,切实实现危废管理专项整治,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基础。

  此外,为保证现有生态环保设施与土地整理中生态环保要求相符,相关负责人应全力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收官工作。严格依据甘肃省、张掖市督察反馈意见进行土壤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开展数据库质量核查、普查数据库顶库、空间信息采集等系列工作。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普查数据汇总、审核、比对、上报,为现有生态环保设施设备更新完善提供数据支持。

  (二)有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针对现阶段土地整理中土壤环境污染问题,依据总体污染防控方案,细化明确目标责任任务,保证土壤污染防治任务有序推进。

  一方面,考虑到水污染与土壤污染间密切关系,相关负责人要在《山丹县20xx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制定的基础上,对水污染防控工作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全面落实责任机制。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化粪池、氧化塘、污水处理站建设的方式全力解决农村区域存在的纳污坑塘问题。结合“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的开展,可以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土地整理水平提升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为了保证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扎实推进,相关负责人可以利用土地整理资源优势,结合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进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细化完善建设。以监督指导为主要手段,全面开展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如根据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制定专项土壤环境监测及管控计划。根据计划开展情况,结合省固废中心组织对硫化碱废渣属性评审结果,定期修正疑似污染地块名录;而针对危废(固废)处置单位制定专门的摸排核查方案及完善的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环境管理监督体系。

  (三)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力量

  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个过程,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破解土地整理中生态环保问题,是土地整理中生态环保工作者面临的主要责任。因此,相关负责人应认真梳理薄弱环节,全力推进环保领域改革、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时开展复查、复核,为土地整理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整治成效巩固提供依据。

  首先,在落细“清底”执法行动排查整治、“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的基础上,相关负责人应将环境监测与执法管理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抽查工作“四库一细则”及“三化两分一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模式。结合环境执法检查结果,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选择恰当的惩罚方法。其次,相关负责人可以“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项目为整治要点,利用分类整治的方式,从“未批先建”项目、“未验先投”项目两个方面,对区域设施进行專项整治。同时,指导组织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并依据“五个第一时间”要求进行台账的完善构建及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妥善处置。最后,相关负责人应依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要求,每间隔一定时期开展县域环境地表水、城乡集中饮用水、城区土壤环境质量等质量监测工作。定期公布污染源监督监测信息,全面落实土地整理中生态环保信息透明化标准。

  (四)构建企业宣传贯彻长效机制

  企业宣传贯彻长效机制的构建,不仅可以保障土地整理中生态环保问题的有效解决,而且可以向各企业普及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县域企业生态价值观念,为土地整理中生态环保工作水平提升提供依据。

  一方面,为了促使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及规则政策深入人心,相关负责人应挖掘土地整理资源,依托新媒体宣传平台,加强各类活动、日常工作、现场执法中绿色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和宣传。同时,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围绕六五环境日,面向企业开展专项生态环保宣传,纵深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为提升全社会企业生态环保意识,相关负责人可以组织企业代表,成立生态保护科普宣传及人员项目培训班或项目和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暨环境管理培训班,以班组为单位,定期开展污染源普查业务培训、地质科普知识专题讲座。同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门的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专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等板块,实现环境监管信息的动态整理。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相关文章:

企业参观流程方案,企业参观流程方案08-23

企业帮扶方案11-08

企业评优方案12-31

企业营销方案03-01

企业规划方案08-19

企业团建方案【经典】08-20

企业年会方案01-02

企业演练方案01-12

企业策划方案02-21

企业用工方案03-26